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52:58 181 人看过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质人以其无形资产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将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障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过去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获得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抵押太多的实物资产,地方政府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

二、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它并不承担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负债和纠纷,最终目的是质押权人实现回收给出质人的借款;股权转让是一种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受让人已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承担公司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判决后质押股权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质押的股权通过转让、拍卖等方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审查和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
    2023-06-16
    141人看过
  • 企业股权抵押担保怎么办,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股权抵押担保怎么办股权是财产权利,所以股权是质押不是抵押,企业质押股权的,要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就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
    2023-06-17
    70人看过
  • 仓单质押的质权成立有哪些条件
    仓单质押的质权成立条件有: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不得采取口头形式;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仓单,质权自仓单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一、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股权质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出质人是股权的所有权人;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3、未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民法典质押到底是不是质权是的,质押是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
    2023-06-23
    411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有期限限制?如何处理股权质押问题?
    股权质押有期限。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
    2023-07-24
    1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股东会可以通过哪些表决方式对股权转让发表意见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
    2023-03-30
    471人看过
  •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质权条款有哪些
    股权一般不可以多次质押。质权人应当约定的条款包括股权质押协议生效和失效条件;当事人具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股权质押标的对象;质押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一、银行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银行股权质押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1、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2、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二、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
    2023-06-25
    328人看过
  • 哪些条件对于股权质押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如下:1、股权需要可转让性,一个财产权要想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要素,可转让性;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质押登记,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股权质押融资的流程有什么首先,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
    2023-07-04
    58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期限限制的合理性分析
    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质押的时间限制,具体如下:1、质押合同订立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质押财产享有质权;2、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被消灭,质权也被消灭,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法律对担保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3、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才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只
    2023-07-02
    183人看过
  • 股权质押限制怎么规定的?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相关政策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股权质押的规定主要包括现
    2023-03-10
    81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未预设流质条款。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可以质押给多个质权人吗一般只有一个质权人。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
    2023-06-12
    4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权融资,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权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有资金压力,要用股权融资的,可以将股权的质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
    2023-04-18
    241人看过
  • 基金份额质权、股权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权利质权的范围与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质权的特点如下: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
    2023-03-22
    429人看过
  • 债权质押有哪些生效条件?
    债权质押的有效要素有:1、债权必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以不存在、无效、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标的不能,质押无效;2、存在法律缺陷的债权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3、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债权质押与债权抵押有哪些区别呢?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的不同有:1、担保物种类不同;2、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3、同一财产能否再担保不同:某一财产的价值能够满足两个以上债权要求的,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财产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形成两个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2023-07-05
    118人看过
  •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质权人处置的充分条件有:1、融入方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恶化;2、标的证券涉及的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行为;3、待购回期间,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4、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在实务操作中,通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并且融入方违约或者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并未及时追保的情况下,质权人才会考虑处置股票。股权质押违约强制执行需评估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质押的股权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评估,所以要不要评估应该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
    2023-07-24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包括什么限制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
      1、有限公司股权的条件根据《》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中的其他以设质,不受限制。(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
    • 股权质押的限制股权质押是否具有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5
      股权质押的限制有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
    • 2022年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5
      股权质押解除一般有上市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或者解除贷款担保;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等原因。股权质押登记的条件为:该股权应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
    • 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等同于对外担保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5
      一、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
    • 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法律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