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关停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4:25:18 121 人看过

拆迁关停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工厂必须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工厂的补偿协议应载明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工厂。在合同中应注明工厂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工厂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工厂的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三、工伤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制作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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