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与控制的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30:43
140 人看过
作者:贾宁王…2010-9-2615:32:46来源:山西省临汾市审计局
今年在对农村信用社审计中发现:目前,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少贷后检查报告存在雷同现象,贷后检查质量相对低下,对贷后资金用途的监管普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性。因此审计建议: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持续跟踪、经营风险及时掌握;对贷款后出现的违约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流动资金贷款,要求指定专门资金回笼帐户,所有项目进入约定帐户后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对抵押质押物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确保农村信用社债权的安全和完整性,促进农村信用社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从严控制贷款的通知
221人看过
-
关于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272人看过
-
管理制度:关于材料发放的规范与控制
458人看过
-
办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年龄限制
255人看过
-
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2人看过
-
代表建议制定农村房屋管理法
16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最新文章
#借款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控制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3(1)乡村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的控制标准。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控制标准。 例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
-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中关于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
-
-
办理农村信用社还不完成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对于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的话,会有很严重的影响。提醒您最好和信用社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实在资金匮乏,就想办法向别人借钱,如果还不上可能会被信用社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