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转让办理的必备要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23:40:06 441 人看过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或房屋建成并取得所有权证,经企业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无权属争议、查封等限制,且政府无收购储备计划。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了投资开发,如果是房屋建设工程,那么应该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需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公司制企业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为共有产转让的,需经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如权属有争议、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等;(5)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6)政府对拟转让地块无收购储备计划。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转让及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以下手续: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其次,转让方应当携带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最后,土地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后,颁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综上所述,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经过繁琐的手续才能完成。因此,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谨慎行事,以避免任何可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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