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不超出合理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46:09 272 人看过

保险合同虽有约定,但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保险中的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应当作为保险公司结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根据中国保监会原《机动车保险条款》第二十五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应当做好被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经检验合格;被保险车辆的装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使其处于安全驾驶技术状态;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之日起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偿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但由于这两条规定没有明确超载与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没有将超载造成的事故列为免责范围,因此发生了许多保险纠纷。

根据保险业的许多实际案例和许多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超载与保险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换言之,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被保险车辆超载造成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投保人显然违反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当然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被保险车辆超载,但交通事故的发生与超载无关,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事故保险的内容是什么。一是意外死亡或致残;二是意外医疗费;三是意外误工损失(津贴)。事故致人死亡或残疾是事故保险的基本保障内容。后两者通常单独或联合使用,形成多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如何投保取决于实际情况。对于只在市区旅游的消费者,可以购买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卡。这类保险卡的死亡或全残保险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20万元,年保费为100元至200元。有的产品可以更便宜;对于经常出差、旅游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具有特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商品,涵盖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在20万元至60万元之间,甚至几百万元,而保险费也相应不同;对于喜欢自驾游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也提供相应的产品,承保的选择也很多,但保费会高于公共交通意外险。

一般来说,购买意外死亡或伤残责任的费用是保护金额的1%。当然,这与货物的具体责任有关,不能一概而论。意外医疗和津贴责任的保险费高于此。一般来说,从100元到200元,可以买一张综合以上基本责任的中等金额保险卡(死亡或伤残保险几万到几十万,医疗保险1万以下,误工补贴10元到30元)。所有保险公司都有这种商品销售。这是一种常见的保险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护期一般为一年,短期保险也有几天。消费者一般购买1年期比较实惠。单次意外险主要针对长假或短途旅行的消费者,但如果已经购买了一年意外险,就没有必要购买短期单次意外险,除非消费者觉得保险金额不够。

保险是否超出了应索赔的合理范围?保险的具体理赔将有其标准,而不是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将支付多少。如果保险公司不在合理范围内理赔,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直接打电话给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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