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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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充分认识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将解决老工伤问题作为改善民生、减轻企业负担的大事抓好。未完成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的市要在2009年6月底前,制订出解决老工伤人员问题的办法,确保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中有何问题可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电话:0311-88616155。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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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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