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新有哪些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33:22 68 人看过

一、农村征地新有哪些变化

1、农村征地新政策有以下变化:农村征地过程中所占用的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款都将归村民所有;农民可以根据所受的具体损失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多退少补的等价置换补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农村征地补偿用地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确定不变的,各地的标准也有所不一。但是征地补偿的项目一般是确定的,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2018年新农村征地补贴政策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
    2023-08-15
    265人看过
  •  陕西省农村拆迁最新动态:政策有哪些变化?
    本文介绍了关于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及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草)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砍移树木补偿费、建筑物拆迁补偿、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以及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等。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并在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1.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35,000元/亩。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并在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对于城市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以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
    2023-11-20
    203人看过
  • 政策变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农村宅基地2023年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一、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如下: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4、现场勘测;5、
    2023-07-06
    483人看过
  • 农村医保最新政策变化
    2020年农村医保新规是一项多项内容的新规,其中包括一项可申请大病补助的对象。这项政策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病致贫的农村家庭以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2020年农村医保新规的内容有很多,其中有一项是可以申请大病补助的对象,要求是: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因病致贫的农村家庭。因患病治疗造成日常基本生活消费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户口迁了农村医保要迁吗如果还没有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也可在有了工作单位后,随单位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如果已到退休年龄,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全文共分为八章节七十二条文,
    2023-06-30
    1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后有哪些变化
    2014年,山东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3个整建制试点省之一。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有73910个村和8815.6万亩承包土地完成了确权任务,占总数比分别为95.9%和98.1%。山东用实践证明,通过确权颁证,让农民有了“权”,吃上定心丸;让土地有了“证”,可以活起来;让政策有了“据”,支持更精准。一:保证确权质量在外省打工多年的聊城市冠县农民郝*民终于可以放心打工、进城了。近日他拿着自家的“红本本”对记者说:“有了承包经营权证,踏实了,也有了安全感。”记者看到,跟老土地证相比,这本红色封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里,郝*民家承包村里的3个地块共5.89亩地的四至都十分清晰,比如第一块面积2亩的承包地,东西南北四至分别是:郝*洲,郝*泉,边保鲁,三干渠。且每一块承包地都划定了坐标,在空间位置上实现了绝对定位。对于这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繁琐而艰巨的工作
    2023-05-05
    91人看过
  • 农村房屋继承的最新变化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想要继承农村的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获得,而只有使用权能够进行继承。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宅基地上必须要拥有房屋,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之后,这一类宅基地不允许继承,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023-07-03
    370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1、限制准入的资格。宅基地基本上属于无偿取得,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不能申请宅基地,也不能购买宅基地。2、不申请不予分配。符合资格准入的条件之后,还要每个农户家庭自主申请。不申请的话,不予分配。3、限制数量和面积。一方面,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另一方面,每户家庭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标准。4、限制使用和流转。宅基地只能主要用于居住,一般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如果超过两年不使用,也就是一直闲置着,还要由村集体收回。一、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私自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023-05-07
    83人看过
  • 果园征地补偿方案有哪些变化?
    第一点我们可以从果园征收的情况来分析。我们所谓的果园是属于耕地的一种类型,因此对于果树的补偿也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来进行,但是,果园也不同于一般土地,所以又有其也输得补偿标准,根据果园类型的不同,果园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有一些不同,比如说对于家庭承包地种植果园而言,在这种类型的果园要被征收时,承包果园的果农是可以得到的国家规定的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是这个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被征收果园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区所制定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来进行补偿的,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地种植果园这种类型而言,在果园要被人征收时,我们就应该根据公平原则,对果园的果农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二点我们可以从果树层面来对补偿标准进行分析。这种角度的补偿标准是依据果树生长期的不同而进行不同标准的补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把果树分为培
    2023-07-07
    436人看过
  • 农村户口变化对宅基地耕地确权、继承有哪些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已经户籍制度的改革,很多农民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改变户口的属性。进而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农民朋友们户口转入城市后,原有的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可以继承?”。这里为各位一一做出解答:一、承包户家庭消失的情况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二、承包户成员迁出的情况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很少有人这么二主动放弃吧,并且口头协议不算,签订放弃合同才算,这样大部分的迁出户口者都可以确权)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
    2023-05-05
    290人看过
  • 北京土地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一、北京土地规定有哪些新变化1、住宅用地和商办将分开单独供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重磅消息,为了加强区域功能的统筹,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今后北京将在土地入市时把住宅用地及商办用地分开单独供应。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了解到,今后北京不再供应F1和F2类用地,均将结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在土地入市前把住宅及商办建筑分开单独布局。2、据介绍,此举一方面是根据北京城市新总规里提出的“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科学配置资源要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治理’大城市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呼声,提升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前北京一些地块为混合用地,大型的商业办公建筑和住宅混合布局在一个地块中。不少居民提出,在实际生活中,混在一起的商业、办公建筑影响休息;办公人员及车辆的出入,也会出现扰民和堵车等纠纷。3、按照新总规的要求,城市的规
    2023-05-28
    97人看过
  • 广东省征地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广东省征地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
    2023-03-26
    441人看过
  •  2022年新农合报销政策有哪些变化?
    该篇报道描述了农村合作医疗的赔偿标准。村卫生室和卫生所的赔偿金额为原价的60%,镇卫生院的赔偿金额为原价的40%,二级医院可补偿30%,三级医院可补偿20%。此外,报道还提到了不同医院和检查项目的报销限额和比例。1.村卫生室和卫生所的赔偿金额为原价的60%。2.镇卫生院的赔偿金额为原价的40%。3、二级医院可补偿30%。4、三级医院可补偿20%。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依据1000元报销。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可补偿60%,二级医院可补偿40%,三级医院可补偿30%。村卫生室和卫生所能赔多少钱?根据我国《乡村医生从业管
    2023-10-15
    499人看过
  • 2023南京农民工医保有哪些新变化
    国内率先推出建筑业农民工医保后,降低缴费费率,提高门诊支付限额,住院待遇与职工医保看齐。一、建筑业农民工医保不用个人缴费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医保不用个人缴费,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支付。从7月1日起,该缴费比例也从原先工程造价的3%降低为2.5%。考虑到建筑业农民工大多为青壮年,看病主要集中在门诊,南京此次还将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到了15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二、大幅提高住院待遇,与职工医保看齐除了将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7%、95%、90%外,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和职工医保的水平一致。超过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95%。门诊大病病种调整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
    2023-05-31
    296人看过
  • 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4、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一、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二、缴纳契税需要的资料1、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首期付款收据)。2、二手房买卖、赠与:买卖契约或赠与公证书、评估单、原房证。3、房屋交换:交换协议书、评估单、交换双方原
    2023-06-2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陕西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有变化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农村土地确权后陕西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规定未经批准占地建房,均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以下规定供您参考。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盛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
    •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会有变化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2
      所谓土地征收,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土地经过国家征收,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
    • 2017年征地赔偿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4
      1、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2、现在征地补偿标准修正案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
    • 2021年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有什么变化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各地在不同时期拆迁不同性质的房屋均有不同的补偿政策,通常在当地的国土部门或政府网站上公示,如果在上述网站上不能找到补偿政策的,可以依法申请权力部门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 农村合作医疗变化内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1、完成城乡医保与新农合并轨。 2、整合医保药品目录,提高支付比例。 3、实现门诊慢病报销。 4、降低大病起付线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