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8:36:59 185 人看过

一、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二、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债权申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法中的优先债权支付顺序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几个抵押合同的
    2023-07-06
    263人看过
  • 民法典破产企业税款优先于担保债权吗
    一、民法典破产企业税款优先于担保债权吗1、企业破产后,有未缴纳税务和担保债权的:(1)如果担保债权是对特定财产享有的,对该财产享有优先权,优先于税费;(2)如果不是特定担保债权,税费优先于担保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
    2023-04-12
    168人看过
  • 试论破产重整程序中对有担保债权优先性的限制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8条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立法上的这一规定表明有担保破产财产或者其他担保物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同意。笔者试就破产和解、重整程序中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予以适当限制的问题提出一点见解。一、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制度出现的经济与立法背景破产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在20世纪得到迅速发展。这两种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主要受制于经济因素和立法本位变化两个因素。首先,从经济发展史看,20世纪30年代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大危机全面爆发的时期,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应运而生。凯恩斯对比了19世纪和20世纪的资本主义发展态势,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病情严重,只靠资本主义经济的自动调节,私人领域的分散活动已经远不能及时地挽救资本主义于危亡,他把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弊端,均归个人主义的绝对膨胀。要根除这些
    2023-04-24
    218人看过
  • 破产后担保物权能否优先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据此,如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中存在“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应当从该担保物的变价款中支付。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
    2023-03-28
    154人看过
  •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优先权吗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没有优先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是具有优先受偿性的,担保的财产并不属于破产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
    2023-03-12
    284人看过
  • 破产中工资和有抵押债权的哪个优先
    对于特定担保财产其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职工工资的优先权);但债权人享有优行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没有实现的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此时职工工资则优先于普通债权)。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担保债权与职工债权之间的清偿顺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破产法及时出台的关键问题。破产法中的优先受偿顺序是法律对不同权利之间的一种重要性的评价,这种评价与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传统紧密相关,也有可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传统的演进而发生变化。职工债权和担保债权都属于破产法中的优先债权。职工劳动债权,是指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职工的补偿金。担保债权的特性赋予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清偿中可以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他们有权就其担保财产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破产企业往往是资产远远小于债务,企业的债权不可能得到全额清偿,因此,破产法
    2023-06-14
    198人看过
  • 劳动债权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
    一、劳动债权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担保的债权优先。在破产法中叫别除权,除了在和解程序中受限制,在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中都有特别优先受偿权。当然,别除权范围只及于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企业清偿了担保债权还有剩余财产或还有其他财产,可以清偿其他债务,法定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工资和属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3.所欠税款和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4.普通债权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工资就没法给了。如果企业领导处理财产时,有违法无效或可撤销行为如《企业破产法》第31.32.33等,也是可以追回财产的。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2、利息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
    2023-06-04
    480人看过
  • 哪些优先权优于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只要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也即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哪些优先权优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法定情形下,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受到限制,具体如下:1、税收优先权在担保物设定人欠税时,国家的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立法之意在于防止欠税人以担保为名恶意转移资产,同时也为担保物权人作为担保物核实事项之一。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为了制约发包人
    2023-04-30
    170人看过
  • 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债权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2023-06-04
    116人看过
  •  担保物权法定优先权优先于其他债权
    本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各种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税收优先权、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船舶优先权、特定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以及多个担保物权的优先问题,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1.税收优先权: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应当优先缴纳所欠的税款,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则无权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使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也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在涉及司法程序的案件中,相关当事人有权优先承担司法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应当优先确保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3-09-05
    453人看过
  • 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范围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二、破产债权的类型是那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
    2023-02-20
    471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哪些债权可以得到优先偿付?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以及放弃优先受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都被视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也视为破产债权,但未到期的利息应当从中扣除。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部分,不予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限制。普通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
    2023-07-01
    500人看过
  • 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一、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二、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1、根据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
    2023-04-24
    86人看过
  • 破产优先债权的种类
    在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具有优先性。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根据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有担保的破产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以及破产债权等方面,担保债权都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
    2024-01-05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法中的范围和担保债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6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 破产担保中的债权优先性有什么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表现为担保债权单独划定为偿还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有保证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赔偿的权利。
    • 破产债权担保的优先性包括哪些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9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表现为担保债权单独划定为偿还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有保证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赔偿的权利。
    •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哪个优先偿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3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一般前者优先偿还,之后若还有剩余的财产,需要先用来偿还有担保的财产。当然,对于有担保的财产,偿还也是有顺序的,通常那些登记在先的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企业破产怎么规定优先债权的权利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3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