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7:32:55 171 人看过

一、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1、低保申请书1份(必须钢笔书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所有人员的复印件各1份。

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在岗职工或下岗职工,如因所在企业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需经当地劳动保障和经贸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7、退休职工需出具《退休证》及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数额的证明。

8、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申请人需出具《失业职工登记证》,或由失业救济部门出具的实际领取失业救济金数额、期限等有关证明。

9、无业需由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10、有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夫妻离婚的需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不在同一户口但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所有收入工资证明。

13、患病的需提供以往病历,近期诊断书及相应证明原件。

14、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凡是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出具证明者签名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居委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的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四)、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对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项审核后,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五)、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一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向社会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经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条件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有以下3种人员: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不能决定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居民(村)。2、领取失业金或失业金到期仍无法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强领导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江苏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省长任组长,民政厅、财政厅、计经委、劳动厅、统计局、粮食局、公安厅、人事厅、物价局、工商局、教委、卫生厅、工会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全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
    2023-08-18
    107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实施优惠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户(以下简称低保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2]0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实施优惠办法作如下通知:一、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可享受下列优惠(一)自来水费。县(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4吨自来水费,市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6吨自来水费。由城建部门负责落实。(二)电费。县(区)特困户每月免交6度电费,市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8度电费。由供电部门负责落实。(三)医疗费。县(区)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县(区)公立医院治病免收门诊普通挂号费,其各种检查、诊疗费减免20%(不含药费);市直以上单位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市第一人民医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市低保制度而筹集使用的资金。第三条:保障金的性质和使用原则本办法所称保障资金是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专项资金,具体是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低收入居民粮油供应帮困资金、定期社会救济费、
    2023-06-09
    314人看过
  • 沈阳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障标准第三章保障对象第四章保障资金的来源及监管第五章保障资金的审批和发放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人员最低生活费、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失业救济金标准、最低退休费标准等保障办法相结合的,保障我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费用救济制度。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市市区(包括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居民(蓝印户口除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企事业单位、家庭、个人保障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保障原则。第五条各级民政部门是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财政、劳动、体改、工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2023-06-09
    107人看过
  • 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条件,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条件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养老金领取凭证;4.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5.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6.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7.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
    2023-03-01
    101人看过
  • 池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须知
    申请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的条件:具有本市户籍且常住的居民,或在居住地居住、就业一年以上,持有《池州市居住证的人户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含随其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下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家庭成员或外来务工人员因患重、大病(重、大病是指《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重症慢性病、大病病种),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因子女入学费用负担过重(不含自费择校生、非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遭遇突发性灾害、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四)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各种救助帮扶后,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2023-05-10
    302人看过
  • 我国的五险制度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养老保险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
    2023-06-06
    148人看过
  •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白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贯彻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将中省直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在6月底前实现应保尽保,在7月15日前将资金发放到所有应保对象手中。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白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使用方案根据全省低保工作会议精神,为安排使用好省政府下拨我市的低保资金,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使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妥善安排使用好低保资金,把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在今年6月底以前实现应保尽保,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2023-06-09
    193人看过
  •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的范围
    《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
    2023-06-09
    196人看过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切实解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本办法(试行)。一、优待对象(一)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低保政策外,凭《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享受本试行办法规定的优待政策。二、医疗优待(二)政府举办的各级综合医院为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优惠的定点医院。(三)低保对象持《低保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定点医院免收其普通挂号费,减收10%至15%的检查费、床位费、手术费。(四)低保对象从事饮食服务等个体职业需要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减收30%的体检费。三、教育优待(五)低保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免收教科书费和杂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适当减免学费和杂费。低保
    2023-06-09
    413人看过
  •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通知
    各市、州、地民政局:随着全省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原制发的《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旧证)与日益拓展的城市社会救助工作已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推动最低生活保障与其它社会救助工作相互衔接,省民政厅重新设计印制了《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下简称新证)。现就新证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证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启用,旧证换证工作务必在第二季度前(6月30日)完成。各地要以做好换证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证填写项目要求,对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以详实掌握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救助实施情况。二、规范填写证件,使新证能充分体现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特征,全面反映各种救助信息。各地要以县为单位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徐州市民卡使用须知
    1、市民卡电子钱包怎么充值申领人使用电子钱包时仅限于充值和刷卡消费,不可取现、透支,充值余额不计息。申领人对电子钱包充值时,每次最少充值20元,充值额为10元的整数倍。最高充值余额为5000元。充值地点为市民卡公司客服网点或合作银行柜面、自助终端。2、市民卡丢失了怎么办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发卡银行办理电话/书面挂失,挂失时需提供法定有效证件原件(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市民卡无法进行电话挂失,电话挂失有效期5天)。挂失手续办妥,金融支付功能挂失立即生效,小额支付功能需1天生效,公共交通领域需7天生效。卡片书面挂失后,若找回挂失的卡片的,由申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挂失的网点办理书面解除挂失,解除时间小额支付功能需1天生效,公共交通领域需7天生效。银行账户解挂需按银行规定办理。书面挂失后可补办新卡,原卡作废。3、市民卡坏了,无法使用了怎么办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市民卡不能被正确读写
    2023-05-10
    307人看过
  • 城市困难居民申请保障金
    城市居民如果有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申请人填写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家庭成员、居住地、身份、工资收入、其它各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及居委会意见、街道办事处意见、民政局意见等内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中有关内容,并愿意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出示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和其它能证明各家庭成员属性的证件和资料;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
    2023-06-09
    417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
    索引号信息文号生成日期2082006.11.27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_580wh460.jpg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_580wh460.jpg附件: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领取证_580wh460.jpg一、受理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二、部门职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法办理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审核审批、低保金发放,依法处理违法违纪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为,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办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西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操作规范(试行)》等。四、申请条件1、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2)下岗证、退休证、就
    2023-06-09
    114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
      申请条件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北碚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办法,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及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保障对象具有本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农村保障对象主要是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死亡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人户分离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
    • 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需要哪些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申请条件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有以下3种人员: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不能决定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居民(村)。2、领取失业金或失业金到期仍无法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
    • 失业保险金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失业保险金保障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个人,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其保障的直接对象是生活困难的家庭。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同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待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