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3:50 241 人看过

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公司(弃权股东)为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公司(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份。年月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决并形成决议,(股权出让方)向公司(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公司(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公司同决就出让相关事宜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弃权股东)(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证券法》第九十九条证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应当遵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
    2023-04-11
    21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对抗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能对抗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股权转让形
    2023-06-25
    468人看过
  • 公司股权对于隐名股东优先购买吗
    隐名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人公司章程就转让出资条件规定如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一、什么是隐名股东享有的股权隐名股东享有的所谓“股权”依法不应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股权。法律意义上的股权具有公示化的特点,即公司股东花名册记载或登记于工商登记。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是以企业法人的对立身份与其他主体进行市场活动。享有财产性公司法人,其股东依法无需对公司具有免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天然优势,但公司股东对公司亦不可毫无节制的胡所欲为,亦需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公司股东的公示化便是其中之一。但我国《公司法》并未对该义务予以明文规定,笔者
    2023-06-25
    322人看过
  •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情形有几种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
    2023-08-17
    52人看过
  • 其他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在内部转让其股份
    其他股东是否享有内部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5-02
    181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放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房东卖房怎么补偿租户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就将房子卖了,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如果房东强行解除合同,承租者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和可预见的利益损失。根据民法典,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合同之后,出租人在合同期内,要把房屋卖给别人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
    2023-06-21
    373人看过
  • 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隐股权是指,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股份收益请求权、公司经营权、公司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分为:法定权益与章程约定权益;或,财产收益权益与公司事务决定权益。是区分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独立财产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8-01
    119人看过
  • 如何行使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在维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同时,赋予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项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而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基于与出让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权利属约定权利,显然法定权利应当优先于约定权利。因此,在出让股东未告知其他股东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受让人时,也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和非股东受让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前者。王某等以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为基础而进行的股份转让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优先购买权,依法不能成立。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行使优先购
    2023-02-25
    454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是否具有放弃权
    优先购买权能放弃。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半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享有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权利,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可以自愿放弃。如何确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准是:承租人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的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
    2023-07-11
    96人看过
  • 股份公司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不存在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是股票自由买卖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存在优先购买权,是由其封闭性、人合性决定的;股份公司强调公开性、资合性,所以没有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基础。之所以将股权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并形成为股票,就是为了配合自由交易的便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久1、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与不同意对外转让出资股东应当购买出资的义务履行期限是重合的。如果把从得知购共条件后到转让出资股东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期间单纯地视为拒绝履行购买出资义务期间,将导致其他股东因是否同意对外转让出资的态度不同,而使各自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不一致。2、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出资,意味着其在作出同意决定的时候,放弃在一定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为对外转让出资,亦即不向其他股东进行内部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如果在得知转让条件后意欲购买,应当作出不同意对外转让的决定,并进行购买,反之可以推定其不愿购
    2023-02-18
    291人看过
  • 股权变更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因析产产生的股权变更情况下的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首先,析产是基于共同共有产生的。在析产的情况下,原有股东与其他共有人对股权进行析产分割不会产生股权变更的问题。因,股权为原有股东和其他共有人共有,在没有分割的情况下,原有股东是显名的,而其他共有人是隐名的。但就本质而言,其他共有人自始便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析产,将其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不是股权的变更行为,因此,不发生原有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其次,其他共有人析得财产后,成为股东,其转让股权行为与其他股东没有任何区别,自然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289人看过
  • 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探讨
    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属于民事优先购买权的一种。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是现行法对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一.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关于股东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或其法律特征,理论界有多种界定。由于民事权利类型划分标准的多元,同一民事权利在不同的划分标准下,可能被归属为不同的权利类别,同时被厘定了不同的性质或法律特征。1.法定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项民事权利,而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不因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
    2023-06-23
    147人看过
  • 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发生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时,被侵权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一)撤销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性质为可撤销合同,通过设立撤销权的方式,原来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被撤销,那么该行为已经发生的效力即溯及地消灭,回复到转让股权之前,可以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予以公平的保护,但这种撤销权应当及时行使,如果久不行使,势必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因而对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期限应有所限制。(二)按相同条款直接取得股权由于转让股权的股东不与之订立书面合同,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仍难以达到取得股权的目的,从而使得诉讼失去意义。因此,我国法院在判决合同无效的同时判决优先权人按照拟转让人与第三人合同的条件履行转让,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达到取得股权的结果。以此方式,法院可以通过一次诉讼既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问题,又解决侵权责任问题,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优先
    2023-03-17
    17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而转让方和受让方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要么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要么优先购买全部股权。由此产生纠纷。笔者认为,部分优先购买权原则上不应得到支持,但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同意其他股东部分行使购买权的,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自应允许,法律不应干预。公司法规定同等条件是一种法定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均为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公司人合性和原有股东既得利益,维护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维护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别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部分转让,但不意味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与股权转让意义不同。优先购买权顺位在先,也只
    2023-06-09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想放弃股权原股东放弃购买优先股股权声明怎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
    •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导读: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鉴于××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为某自然人,股权出 股权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鉴于××公司(或为某自然人,弃权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为某自
    •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
    • 股东能否对其他股东放弃认缴的增资份额主张优先认购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能主张,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原股东的比例性利益,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其权利的范围不应超过其实缴出资比例的范围。股东主张对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增资份额享有优先认购权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且优先购买权与新股优先认购权的性质、行使程序、救济途径均不同,无类推适用的基础。其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因为第三人认购出资而受到任何的影响。股东主张对其他股东放弃认
    • 股东均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后面股东可以发起诉讼不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如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那就基本上有3条路: 1、放弃方案,相关资产不纳入重组范围; 2、对方以同等价格购买; 3、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但前提是你方股东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权或能够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对方若再不同意则对方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他的股权,那就回购呗,方案可以据悉操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