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裁定书还能再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10:08 214 人看过

执行终结裁定书还能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执行终结裁定书范文格式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终结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有两个以上被执行人,仅有部分被执行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写明:)终结()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终结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裁定终结的案件还可以再审吗
    一、根据规定裁定终结的案子还可以再审吗执行终结裁定案件还能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
    2023-02-26
    215人看过
  • 案件再审,执行案件中止还是终结
    案件再审执行案件中止。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决定再审的同时,即在决定再审的裁定书上,人民法院会决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新的判决书。与此同时,法院会将原中止的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案件正常执行,或者已经执行完毕,在案件再审改判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一、民事再审案件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对于再审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二、法院的再审程序指导程序中行政案件怎么开(一)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效力主要依据案件的原审来确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
    2023-03-05
    135人看过
  • 再审案件:执行中止或终结?
    案件再审执行案件中止。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决定再审的同时,即在决定再审的裁定书上,人民法院会决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新的判决书。与此同时,法院会将原中止的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案件正常执行,或者已经执行完毕,在案件再审改判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执行案件再审怎么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需要向上一级人法院提出,所以如果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需要案件的一审、二审是最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3、申请再
    2023-07-10
    454人看过
  • 终结执行裁定书法律效力大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
    2023-04-21
    5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终结裁定书效力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2023-06-11
    440人看过
  • 2024依职权终结执行裁定书范文
    依职权终结执行裁定书范文终结执行裁定书(××××)×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写明申请执行的主要内容)。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条在执行过程中,……(写明应当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年××月××日(院印)
    2024-04-05
    181人看过
  • 再审中止执行裁定书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号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中止(××××)号(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中止执行法律文书主文部分内容的,写明:)中止(××××)号(生效法律文书)第×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
    2023-04-10
    277人看过
  • 判决书终结执行的案件还能不能继续执行?
    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的案子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按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原执行依据;2、终结执行裁定书;3、重新执行申请书;4、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自然人户籍资料、经常居住地等文件;5、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材料。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民事判决书可以不公开吗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无论任何案件的宣判必须一律
    2023-07-08
    57人看过
  • 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次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一般不能恢复执行;2、如果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重新执行的;3、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执行终结的情形有: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5、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执行终结的案件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
    2023-07-28
    262人看过
  • &&&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吗
    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中止执行后2年内可以重新申请执行。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是没有限制的,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的能力,就可以申请对其恢复执行。只要每次主张的权利之间间隔时间没有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开始算申请执行的时效。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
    2023-08-08
    378人看过
  • 执行结案方式不只是裁定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规定了四种执行结案的方式,包括了完毕履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以及执行和解。裁定终结执行,只是执行结案四种方式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执行结案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特别是国家赔偿工作中,多是习惯性地认为,执行案件结案了,其结案方式一定是要下终结执行裁定的。如果执行案件没有下终结执行裁定,该执行案就不能算是执行完毕,也不算是执行案件的结案,而还是在执行程序之中。这是已经有一定普遍性的认识。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来看,符合终结执行相关六种情形的,才予裁定终结执行。符合不予执行相关规定的,则下裁定不予执行
    2023-04-05
    459人看过
  • 中院裁定书能否再审
    行政诉讼判决
    一、中院行政裁定书可否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款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决定由本院再审的,写“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决定由本院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写“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指令非原审法院再审的删去‘另行’二字)”〕。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院长×××××××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二、案外人再审裁定书(作文)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案外人再审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三、行政案件违反法定程序可否申请再审,适用法条行政处罚不
    2023-04-06
    433人看过
  • 二审终审裁定还能上诉吗,二审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二审终审裁定不能上诉,二审终审裁定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对二审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与人大信访部门反映。一、二审终审裁定还能上诉吗二审终审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二审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对二审终审裁定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2-06-11
    305人看过
  • 对执行复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不能。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申请执行异议后,对法院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之诉,而不是申请再审。一、执行异议中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
    2023-06-26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终结就是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如已经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执行完毕等情况,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执行终结的特点: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 更多>

    #执行终结
    相关咨询
    • 执行再审裁定书中的再审终审裁定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再审裁定:①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所作的裁定。根据法律规定,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作的裁定,法律允许上诉的,当事人可以诉;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裁定是终审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②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为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所作的裁定。该裁定由人民法院院长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法院裁定书:执行终结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01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通常会发布判决书和裁定书。判决书是案件最后的法律结果,而裁定书则是在此结果之前的一种法律文件。以下是判决书和裁定书的一些区别: 1. 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但可以有多个裁定书。 2. 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可以解决实体问题,也可以解决程序问题。 3. 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4. 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但判决书皆可上诉,
    •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4
      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不能再申请执行了。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 履行完毕终结执行裁定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 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 公开)开庭审理了
    • 终结执行必须要有裁定书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制作执行终结裁定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第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第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一物承担人的; 第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第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六,人民法院认为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据此,终结执行是因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