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惠民工作,也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给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确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宅基地的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明晰产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意义
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更加准确掌握农村宅基地用地情况,为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高效服务。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上要求此项工作完成后全县农宅发证率达范围及内容
坚持原则
(一)坚持依法登记原则。土地登记要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土地权属和办理土地登记,土地权利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坚持示范引路、先易后难、全面推进原则。今年先由有条件的镇办选定村民小组进行试点,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思路,稳扎稳打,探好路、开好头,总结经验,有序扩大工作范围,全面稳步推进登记工作。
(三)坚持公开、监督原则。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及时上墙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登记工作开展时要逐步逐村逐组,上门服务,做好指导群众登记资料的填写工作,方便群众,为民服务。有条件的镇可以设立便民服务窗口,进一步方便群众登记。所有调查勘测资料打印等费用不向群众收取。
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农村和国土的领导担任,县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信访局、农科局、农工部、考核办、法院、城关街道办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日常管理工作。
-
大武口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开始
9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13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知识
442人看过
-
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45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意义和应用
100人看过
-
沁阳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07人看过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种类和特点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
-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个人的, 使用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办法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7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
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登记发证工作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
-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展开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