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0:11:03 316 人看过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

(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

(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一、没有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如下:

1.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数人违反对同一个民事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因而构成数个侵权行为。

2.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基于同一个损害事实而发生的侵权责任。

3.不同的侵权行为人对同一损害事实发生的侵权责任相互重合。

4.在相互重合的侵权责任中只须履行一个侵权责任即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有什么不同以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有什么不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不同如下:首先,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其次,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2.损害事实的存在。3.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有哪些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包括: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
    2023-06-25
    287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饮酒具体侵权行为类型司法实践中,同饮人在喝酒过程中和喝酒之后违反前述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侵权行为类型主要有:(1)劝酒、拼酒、押酒、端酒或者迫酒等行为导致某同饮者醉酒并受到身体健康损害乃至生命丧失。(2)虽无积极劝酒等情形,但对某同饮者过度饮酒行为未加提醒或者制止。(3)在某同饮者醉酒而处于危险状态下未及时送医治疗。(4)未将醉酒者妥善安全送回家。(5)对醉酒人(不限于醉酒)酒后驾车离开的行为未加有效提醒及劝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
    2023-07-29
    49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故意过失混合——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敎育网(1)教唆、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人承担责任。(3)被教唆帮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按份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侵权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2023-04-26
    356人看过
  • 共同侵行为与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如何区分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多因一果”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意思联络,数个行为偶然结合而使同一受害人产生损害。1、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数个行为结合程度非常紧密,各个加害行为从损害结果中来看是不能分割的,其侵害目的和目标是同一的,在行为上表现为同一个有机整体。而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中的数个侵权行为每个侵权行为都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数个侵害行为不表现为有机的一个整体,只是分散地、偶然地凑合在一起。2、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每个行为都会导致损害结果直接或者必然的发生,是在各个加害行为共同作用下导致损害后果的产生,但是从损害结果中来看分辨不出具体上哪一个或者数个行为直接、必然地导致损害结果的产生。多因一果行为的侵权行为中不是每一个侵害行为都必然导致损害结果直接或者必然发生,其中的一些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上来说只是为另外一些侵害行为创造条件和机会
    2023-05-06
    333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赔偿方式
    1.共同侵权行为一般由共同侵权人连带共同赔偿。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更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
    2023-07-05
    321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什么,侵权的行为分类有哪些?
    (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一、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
    2023-05-07
    1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5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侵权行为必须是共同诉讼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如果赔偿权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人民法院应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承担的赔偿分额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责任范围难以确定,估计每个共同侵权人都会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共同侵权者需要共同诉讼者。
    •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共同危险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
    • 2022年商标共同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5
      1、属于商标共同侵权的行为一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主观故意,实施的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且由双方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承担相应行政和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 什么是共同侵权,同时犯是否为共同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什么是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