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实现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0:22:50 303 人看过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自行协商,商讨同意过后,并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然后依法办理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在所有程序都走完之后,公司的股东花名册上也会对已经更改过的股东信息作出相应的变更,并且还需要给已经变更的新股东发新的证明文件。股东之间的股权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可以只转让部分,也可以全部转让。

股权转让概述

(一)股权及其分类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

1、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二者均为股权的内容。

2、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每一个股东都享有并可以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单独股东权,而不受其他限制。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自己持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也可是其所持股份合并达到一定比例的数名股东。

3、根据股权的性质,股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固有权又称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公司法赋予股东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又称非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非由公司法直接赋予的,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而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

4、根据股权享有的主体,股权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普通股东享有的股权;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东享有的股权。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分为普通股与特别股,相应的,股权也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的内容是不同的。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但其不能参加股东会,无表决权。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条件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2、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东能不能实现不实际出资转让股权
    1、股东不实际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2、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3、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4、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023-03-03
    1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不是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不是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不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合同生效后,应当变更股东名册、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才取得股权,最后进行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签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是不是就生效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
    2024-01-06
    459人看过
  • 委托是否能够实现股权转让?
    只要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股东签字:200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2023-07-07
    14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国有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
    2023-07-07
    12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实现的确认标准有哪些
    股权转让实现的确认有以下几个标准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二是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即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
    2023-04-21
    460人看过
  • 如何实现国有股权转让的有效性?
    国有股权转让要有效的标准:1、国有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结构;2、国有股权转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转让国有股的规定,国有股权持有人应当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资、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3、国有股权转让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国有股权转让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涉及绝对控股权变动的,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审批。最新专业版国有股权转让模板<p>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p><p>住址:            住址:</p><p>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
    2023-07-04
    200人看过
  • 实现股权转让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一是原则上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明确转让的种类、数量、转让时间、支付方式和时间、债权债务处理、法律责任归属等内容,因各种原因未签订个人股份转让合同的。相反,他们达成了口头协议或会谈。只要资金转移,转移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确认方法要么是有人证明,要么是记录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其次是公司章程的变更。根据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发生变更的,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的,是无法律保护的转让。目前,民营小企业没有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为正本。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责任仍然属于原股东第三,转让资金已经转移。所有权转移的确认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这正是个人所得税法缺乏明确的法律缺陷。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除营业收入(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外,其他应税项目均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但具体认定仍较复杂。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转账(凭银行转账证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实现企业转让股权收入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当在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股权金额。企业取得的财产包括各种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无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反映,除另有规定外,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如何缴税?案例:A公司是由中国境内的D公司在香港投资成立的全资公司,A公司与B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C公司,A公司投资1500万占75%股份。现A公司将C公司的股权作价1600万转让给D公司。请问在这项交易中,A公司转让股权收入是否按10%交预提所得税?即交10万。中国与香港的税收协定是如何规定的?是按5%交还是在中国境内是不用交?在缔约一方交,即在香港缴税就可以?对于A公司的企业身份首先需要进行判定,A公司为境内D公
    2023-07-05
    26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无法实现债权
    债权转让后无法实现债权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辩论,便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的命令。或是提起债权诉讼。如果债权人的债务情况比较复杂,债权人需要向法院起诉,先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然后要求其还款。但是,由于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债权诉讼比申请支付令需要耗费的时间会比较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
    2024-05-06
    151人看过
  • 没有缴纳实缴资本的股权转让方法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怎么转让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外部融资时,常常需要将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投资机构。创业公司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即是公司原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外部转让则是公司的原股东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多是被激励的
    2023-07-06
    36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方式违法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股权转让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要表现是什么?1。例如,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委托证券公司在国家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法人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网上上市。柜台交易或转账无效。我国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一般为记名股票。2。违反法定转让程序。对于某些类型的股权,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股东转让时应履行一定的程序或程序。股权转让时不履行程序和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严格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不一定无效,但尚未生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如何把握“是否依法取得股东同意”?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要求主张转让合同有效的一方提供证据
    2023-05-07
    248人看过
  • 股权让与是如何实现的
    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是股东股权存在的基础,而这里“出资”的属性既非动产,也非不动产,更不是有价证券,可见,股权不属于单纯的所有权范畴,也不能归结为债权。有很多学者都认为:股权是既含权利,也含义务和责任的综合性权益。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东权益的规定不难看出,股权不外乎包含程序意义的社员(成员)权、实体意义的财产(受益)权两部分;如从利益的角度审视,也可以说股权是共益权(参与公司管理)和自益权(分配公司盈利)的结合。股权的载体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表征股权的载体主要有三种文书:1、出资证明书(《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七十四条);2、股东名册(《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3、工商登记文件(《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股权让与的实现如前所述,完整意义的股权转移应当包括共益权和自益权两方面权利,所以,股权让与不仅仅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益转移,它还涉及其它股东、公司乃至第三人
    2023-04-27
    40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方法
    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股权转让使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增加对公司的持股,或者扩大可控股票的表决权。一旦达到上述标准,他们将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并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股权转让”“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要了解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相关问题首先我们就需要知道“股权转让”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是什么,否则要了解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相关问题就无从谈起。什么是股权转让呢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2023-07-05
    43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如何实现?
    实现债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且通知债务人。实现债权转让的条件: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的债权。2、转让的债权具有可移转性。3、债权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
    2023-08-03
    43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能否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哪些方式实现转让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且手续繁琐,税负较重,因此越来越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希望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 针对能否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因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法以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的方式实现,因此以另一个法律行为(转让股权)掩盖真意,以实现同一效果。此外,此
    • 股权转让后如何实现债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司资本充实责任因公司的设立行为而产生,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转移,其承担者应当是公司的设立者或发起人,受让有瑕疵的股权成为股东的,不应代替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时,可以追加或变更该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因此,即使该公司因破产等原因造成资产无法偿还债务,被执行人抽逃出资的范围内,仍承担偿还义务,这项义务
    • 如何实现股权收购转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流程为: 第一、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第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 第四、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第五、与股权出
    • 能否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视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且手续繁琐,税负较重,因此越来越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希望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 针对能否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因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法以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的方式实现,因此以另一个法律行为(转让股权)掩盖真意,以实现同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