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房产能请求返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0:13:15 171 人看过

是否能请求返还,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根据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

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

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一、赠与房屋后又反悔怎么办

赠与房屋后又反悔的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2、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民法典还能强制执行生效的赠与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由于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进行强制执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执行。

三、赠与合同有哪些效力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通常具有以下两种效力:第一、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主要是指:1、经过公证的;2、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3、赠与行为具有道德义务性的;第二、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主要指: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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