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43岁的郭某宏在劳务市场被招去在一家工地打工,却因天热倒地身亡。昨日,当地街办才获悉该消息,因为找不到包工头,死者家人追偿的想法难以实现。
被雇当天下午4时晕在工地上
昨日上午,据和郭某宏一起干活的老乡郭某昆说,两人来自旬邑县,来西安打工近一年了,7月30日清晨6时许,一个姓高的男子来到张家堡人才市场,挑中他俩,以一天85元的价格负责在西二环附近李下壕村一个工地平整土地。那天日头特别强,我们从上午8时开始干活,中午休息过两小时,下午4时许,郭某宏忽然晕倒在地上。郭某昆回忆说,大家叫他他不应,给他灌了些矿泉水后,他呼吸急促起来。现场十几个农民工七手八脚地将郭某宏抬到李下壕村的医务室,急救无效后又转至附近的中航工业西安医院。当晚8时25分,郭某宏在医院急诊室医治无效身亡。平时爱人身体好好的,咋会说没就没了呢?昨日上午,郭某宏的妻子梁某霞痛哭不止。她表示,事发后,工地已停工,包工老板也失踪。在家属多方联系下,那个雇请郭某宏的高姓男子曾赶来和家属沟通。该男子称死者和工地无关,拒绝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据了解,郭某宏被包工头雇车送至西安医学院保存。
当晚7时45分心脏骤停
昨晚,中航工业西安医院参与抢救郭某宏的一名急诊科大夫在电话里讲述了对郭某宏的抢救过程:7月30日下午6时,医院接到急救电话,医生到现场发现,患者意识不清、大小便失禁,送至医院后患者口鼻出血,呼吸急促。诊断为重度中暑,合并出现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脑水肿等症状。经过多道降温措施,患者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当晚7时45分患者心脏骤停,六名医生又继续抢救40分钟后仍然没有效果,鉴于患者家属当时不在场,经医院医务科同意后停止抢救。
当地街办正联络包工头
昨日上午11时,未央宫街道办党政办李主任表示,她对7月30日发生的事件不知情。该街办信访科一名干部说,事发后,李下壕村村委会是否告知过街办,他也不能肯定,具体过程也正在了解中。
昨日下午,未央宫街办工作人员介绍,雇郭某宏的是李下壕村一处工地的承包者刘某。刘某将其中的厂房工程转包给工头黄某。事发后,工头不知去向也无法联系。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工头的代理人高某,当记者表明身份时,对方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无人接听。
下午6时许,记者从未央宫街道办获悉,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沟通,李下壕村村委会负责人和土地承包者同意配合街道办调查,积极联系包工头,妥善处理善后赔偿事宜。郭某宏的亲属则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家属可向雇主进行民事索赔
据西安气象资料显示,西安7月30日当天的最高气温达到37.2℃。
对于此事,陕西省总工会法律顾问杨军表示,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死者和雇主之间据口头约定提供一次性服务来获取报酬,双方形成劳务关系。但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不存在工伤的概念,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死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死亡,家属有权利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向雇主进行民事索赔。
因死亡事件频发专家呼吁加快高温立法
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因高温死亡事件频发。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8人死亡,大多为环卫工或是农民工。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罗某云称,上述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落后,目前仍在实施的全国性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颁发于1960年,至今50年未修改;此外,现有规定执行不足,高温停工规定均无强制效力。罗某云建议,应加快高温立法,另一方面对于严重事故要有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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