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9:54:20 436 人看过

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附条件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根据条件是否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的合同。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一致意见,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经男女双方签字认可,办理离婚登记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由于离婚行为不允许其处于一种效力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所附条件和其限期限,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关系处在无法确定的状态。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也使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确定。

因此,附条件和期限都将被视为未达成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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