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40:11 163 人看过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释义软件(英语: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电脑数据和指令的集合。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作品的著作权人死亡后,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1、作者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著作权。作为无形产权,作者死亡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继承人在法律规定保护期内继承其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但作者人身权不能继承。2、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3、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律师补充:1、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2、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3、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
    2023-05-06
    233人看过
  • 哪些类作品可申请作品著作权?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哪些类作品可申请作品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具体包括:1.文字作品;口述作品;2.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3.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6.计算机软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如下: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三、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
    2023-06-23
    452人看过
  •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客体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客体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存在某种形式的文学艺术,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与其他国家相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书面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书面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书面形式表现的作品。它是用文字或与文字相当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形式。根据《口头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口头作品是指用口头语言表达的作品,如即兴演讲、讲座、法庭辩论等,口头表演与预先创作的作品,如诗歌朗诵,不是口头作品。口头作业必须是即兴的。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作品(新类型)(1)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和其他可以演唱或演奏的有文字或无文字的作品。注:有文字的音乐,如果文字和音乐一起使用,则文字包含在音乐作品中;文字不与音乐配合使用的,也可以列入书面作品。(2)戏剧作品是指戏剧、戏曲
    2023-05-07
    202人看过
  • 汇编作品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吗?
    不能。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确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其行使应把握以下原则:1-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作品是在谁指导下,并以其名义汇编、出版的,谁就是汇编人。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如资料室、编委。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汇编人的较为常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者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汇编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意味着整个汇编作品的出版、翻印、翻译、销售等等,必须取得汇编人的许可。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是将巳有作品选择、编排、合成,因此,汇编时必须经原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汇编在汇编作品中的单独作品.有许多是已发表的作品。汇编者将其收入、汇编,是对作品的再次使用。著作权人在作品首
    2023-06-26
    353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属于可以许可使用的权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利等,可以由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且这些权利均属于著作权人专有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均构成侵权,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形除外。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类权利性质不同,在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受到侵害,涉及人身权的损害救济,一般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措施,很少适用经济性赔偿,即使适用也仅是一定额度的精神抚慰金,但给予精神抚慰金的情况极为少见。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赔偿。交易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涉及人身权的交易是被禁止的,无法体现出作品的价值。财产权却是可以交易并通过交易体现出作品的价值。一、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
    2023-03-21
    448人看过
  • 怎样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CopyrightOwner)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我国的规定的是自由取得制度,只要作品一完成作者即取得著作权,国外(主要是英美)采取的是注册制,只有完成版权注册才成为版权人。盗版的威胁即使是取得了著作权也是存在的。这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其实是举证,证明自己是作者,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
    2023-05-01
    190人看过
  • 哪些作品可申请版权(著作权)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
    2023-06-08
    188人看过
  • 【著作权作品限制】著作权制度中的利益分析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协调著作权制度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如何认识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分配的问题。因此,在分析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问题时,我们应首先分析著作权法所调整的各种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所谓利益,是一个客观范畴,它是人们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措施。利益决定着法的产生、发展和运作;法律影响着(促进或阻碍)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方向。法律由利益所决定,对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客观利益现象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调控,以促进利益的形成和发展。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为有著作权的作品。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非物质性,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人们不能对其进行实在而具体的控制,所以容易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共同利用。作品的这一特点致使作品极易脱离著作权人的控制,使殚精竭虑创作作品的作者一无所获。因此,法律必须以专有权利的形式来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2023-06-13
    71人看过
  • 作品的著作权可不可以转让
    一、著作权可不可以转让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授权他人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地域内使用的行为。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二者区别如下:1、许可使用涉及作品的使用方式,而转让行为不涉及使用方式;2、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主体,而转让行为让主体发生变更;3、著作权转让是永久的,而许可使用则是有期限的;4、许可使用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也可以是书面合同,而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是
    2023-03-25
    86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二)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三)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一、未冲洗的底片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未冲洗的底片符合摄影条件的,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形式创作的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艺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二次创作侵权吗二次创作应该取得原作者同意或者授权,否则容易以侵权定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
    2023-06-20
    123人看过
  • 法人是否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法人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又可以称为著作权人,是指那些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利的人,其中也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一、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什么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二、表演权与表演者权区别有哪些表演权和表演权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表演权是指依法对其作品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表演者权是
    2023-04-10
    275人看过
  • 职务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否可以约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可以约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一、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2023-02-21
    279人看过
  •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作品版权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没有什么区别,版权就是著作权。《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一、著作权有哪些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
    2023-03-01
    6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作品申请著作权的流程是哪些?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表一套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5.申请者签章。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二)申请者身份证明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1)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三)权利保证书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1.申请作品的
    2023-02-2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作品权的内涵著作权中有哪些作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8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
    • 著作权法中有哪些作品的含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
    • 著作权法中的创作行为可以判定为侵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经济类的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范围较为广泛,我们常用的有保险法、房地产法、票据法等。保险法经常用于公司为员工购置保险业务上,而房地产法在生活中最常用的则是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地产买卖等相关法律。
    • 摄影作品作品权中的著作权主要是指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摄影作品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 著作权诉讼中哪些东西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