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自动离职规定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23:52:32 63 人看过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确立对于自动离职的相关规制。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面试期间被证实无法满足招聘岗位的特定要求;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抑或因自身严重渎职、贪污腐败等因素,为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是享有依法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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