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9:22:12 223 人看过

一、未遂犯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

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法律特征

1、“着手实行犯罪”,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紧迫危险的行为。如果尚未着手,根据行为人没能着手的原因,分别认定犯罪预备(意志以外的原因)与犯罪中止(意志以内的原因)。

2、“未得逞”,即实行行为的逻辑结果、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危害结果未发生。如果实行行为实现了该危害结果,即犯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3、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内的,则属于犯罪中止。只要行为人自认为还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达到既遂,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结果发生的,就属于“意志以内的原因”(以主观说为基础);否则,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4、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加重构成要件以及结合犯存在适用加重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处罚规定的情形,但量刑规则不存在未遂问题。

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在主观恶性上与犯罪中止存在差异,因此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也可以不对未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如果是犯罪中止的话,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驾驶证罚款未交依照的处罚依据有什么
    驾驶证罚款未交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规定。1、若是违章被交警当场拦下拿了行驶证、驾驶证开的罚款单的话,15天未处理,会有滞纳金,滞纳金是每超一天是3%,最多不超过罚款本金。2、若是电子眼和违章停车,在下次审车前处理就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05-10
    91人看过
  • 什么叫做犯罪未遂对未遂犯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一、未遂算不算犯罪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
    2023-03-29
    268人看过
  • 未遂的帮助犯如何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未遂的帮助犯如何处罚未遂的帮助犯的处罚方式是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如果犯罪未遂的,从犯可能会免于处罚。胁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对于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对具体案件中的胁从犯是适用减轻处罚还是适用免除处罚,应根据犯罪人受胁迫的程度、被胁迫所实施的犯罪的性质以及其行为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的大小等情况决定。一般而言,胁从犯在受到损害生命权的威胁之下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因为生命权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之外最为重要的权利,这里的生命权包括胁从犯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权。二、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2023-06-27
    236人看过
  • 对犯罪未遂如何处罚怎么处罚犯罪未遂
    一、对犯罪未遂如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预备阶段进入实行阶段,即行为人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进入了开始完成犯罪故意的阶段,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开始体现出来,其本身能够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没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出现,而让它无阻碍地
    2023-04-01
    119人看过
  • 依据训诫的内容
    训诫的依据如下:1、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2、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3、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警示训诫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和纪监部门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具体负责全院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人事、信访、审计、财务等部门和各党总支的作用,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长效机制。(二)落实工作责任。纪委、监察室要有专人负责
    2023-07-11
    153人看过
  • 交警调解依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警调解的结果可以是达成协议,也可以是未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交警调解结果都有哪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
    2023-08-16
    465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法律依据内容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法律依据内容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
    2024-04-17
    237人看过
  • 独立教唆犯处罚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1、独立教唆犯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损害的特性。”独立教唆行为使他人产生了犯罪意图或坚定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刑法之所以要对其定罪处罚,就是因为其对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潜在的侵害,具有社会危害性。独立教唆犯在实施教唆行为的过程中,虽然是针对的是被教唆人个体的教唆行为,且教唆行为指向的大多是特定人或特定事。因此从表面上看,这种侵害好像是个别的、独立的,然而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个人利益也应当是社会利益的一部分,我们也可以说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就是对社会利益的侵害,因此,有学者指出“侵害行为不只是影响直接受害人,而是牵涉到整个市民社会的观念和意识。”因此虽然被教唆人最终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教唆者的教唆行为实际上对整个社会利益产生了侵害的危险,是对刑法所保护法益的一种侵害。刑法将这种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并处之以刑罚,有一定的必
    2023-03-23
    500人看过
  • 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一、对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二)特殊累犯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2、时间无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很重要的地方。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累犯量刑: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2023-03-02
    149人看过
  •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保险法》第20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的无效原因主要包括: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有瑕疵、客体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等。保险合同的无效有两种情形:一是全部无效;二是部分无效。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2023-06-09
    100人看过
  • 犯罪未遂量刑法律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犯罪未遂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具体内容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量刑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022-07-06
    493人看过
  •  依法处理的案件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些案件必须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但若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则可以代为告诉。对于这些案件,根据刑法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但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刑法中,“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必须告诉才处理案件,若被害人自愿不告诉,则刑法不予处理。但若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则可以代为告诉。对于这类案件,根据刑法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
    2023-08-26
    209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法律依据吗
    在深度解析中,我们将侵犯商标权视为商标侵权行为的代名词。这一概念是指行为人无视商标权人的许可,在与之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正当使用,从而侵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还需要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制定了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条款。对于那些销售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人,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要求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而对于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侵权者通常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同时,对于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行为人,他们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2024-08-16
    218人看过
  • 合同诈骗未遂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合同诈骗未遂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诈骗,诱骗对方签订并履行合同后,未能实际骗取对方财产。主张是否实际获得对方财产是区分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根本标志。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已经开始使用合同进行欺诈,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获得对方的财产,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即将达到,未能达到,则为犯罪未遂。诈骗未遂没有金额怎么判一、诈骗未遂没有金额怎么判1、依照诈骗罪从轻判决。诈骗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相对于诈骗既遂,诈骗未遂犯,只要参与了诈骗犯罪,即使未取得钱财,只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也属于诈骗,只不过可以比照诈骗罪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2023-07-18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三犯罪未遂的处罚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对于犯罪未遂法律后果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28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判断依据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犯罪未遂需具备以下上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第二、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
    •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依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对触犯刑法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是单纯地为处罚而处罚,更重要地是采取各种正确原则和措施,把他们教育挽救过来,使之成为遵守法律的正常公民,避免其再次犯罪。
    • 治安处罚法12条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本)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任年龄是违法行为人具备责任能力的最低年龄,由法律明确规定
    • 贪污罪既遂又未遂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