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清算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34:08 202 人看过

股东为逃避债务,在未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况下,恶意注销,处理公司财产,不仅未尽清算义务,而且占有公司财产,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在无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状况的情况下,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对即将终止的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而最终目标和价值则在于法律通过清算程序实现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全面有效的保护。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清算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规定公司有未清算、逾期清算、拖延清算、违法清算以及未依法清算等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清算组成员等承担赔偿责任、清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重公司设立、轻公司消亡”是我国公司法立法和执法层面上长期为人诟病并屡屡无法彻底化解的现象。公司在“经营不善”或“名存实亡”后经常关门大吉、一走了之,公司登记机关往往只能以公司未参加年检为名将其吊销营业执照,而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履行注销手续的公司可谓“凤毛麟角”。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将对公司注销前所欠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为逃避债务,在未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况下,恶意注销,处理公司财产,不仅未尽清算义务,而且占有公司财产,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在无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状况的情况下,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2024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与情形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与情形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恶意逃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
    2024-03-31
    112人看过
  • 对公司所有债务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否认公司人格的案件判决只对本案当事人有判决力,不适用于公司的其他诉讼。但生效判决确认的滥用事实可以作为后续案件的证据。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2023-08-18
    30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023-03-22
    162人看过
  • 破产清算案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破产清算案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清算义务人。该清算义务人的范围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是一致的。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将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并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股东应配合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需移交以下资料至管理人:(参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第十四条)(一)债务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
    2023-06-06
    150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免责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承担
    一、股东是否可以免责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承担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2023-08-24
    297人看过
  • 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否应就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自然人是个人,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或者公司;2、权利不同,自然人股东个人的财力肯定没有法人股东的多,所以控股的数额上肯定是法人股东多;3、收益的划分不同,自然人直接获
    2023-04-05
    467人看过
  • 一人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还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股东承担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如果该股东能够证明其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持股期间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则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人公司的股东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持股期间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情况下,该股东对其持股期间产生的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消灭。律师补充: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法定条件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而直接追索公司背后股东的责任。因此,公司人格否定后,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是其自身所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而非基于公司股东身份代替公司清偿,所以此种连带责任并不因为股权的转让而消灭。为避免一人有限公司股
    2023-05-06
    235人看过
  • 一人公司未能偿还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2009年,周某个人投资30万元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相关交易。后该公司与A电子产品公司达成协议:由A公司向周某公司提供一批电子产品,价格是人民币5万元。双方同时约定,周某公司收到产品后,于一星期之内付款。达成协议后,A公司按时供货,而周某公司收到产品后却没有进行付款。后来,A公司才得知周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力支付货款,得知周某名下仍有部分财产,A公司向周某要求偿还债务,但周某以公司债务为由不肯偿还。无奈之下,A公司将周某与其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货款及利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周某对公司欠付货款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A公司需要自己共同偿还货款的主张提出了异议。周某认为,公司虽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金均由自己投入,但是其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严格区分的,A公司不能要求其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周某同时出具了公司前一年的会计报表等材料以证明自身财产与公司
    2023-12-19
    58人看过
  • 公司股东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公司债务
    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有下列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延伸】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分红、表决和管理权。公司债务需要公司股东承担吗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三条
    2023-08-05
    474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定情形: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其他。一、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
    2023-03-06
    489人看过
  • 为逃避债务转移公司资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结合我国公司实践的实际需要,本条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的民事责仕。与修订前的公司法相比,为了充分地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法赋予了股东较多的实质性权利。股东在行使权利时:一是要遵守法律有关权利行使的规定;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2023-06-13
    288人看过
  • 股东即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两层法律责任:1、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系基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该条款规定的前提是公司依法可以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清算义务人有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15日也就是法定的启动清算期间,若清算义务人在此期间未能启动清算程序,应视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当然,在实际案例亦有清算组成立后,却始终不进行实质性清算工作,比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亦不召开清算组会议、亦不对剩余资产进行处置、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等,其实质都是一种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实际中亦有类似的案例予以支持(案号:(2013)鲁民提字第239号)。(2)公司财产存在贬值、毁损或灭失。如何认定公司财产贬值、
    2023-03-13
    53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法人欠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其他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公司的股东就更加没有这个义务。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也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公司股东自然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建筑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会由原法人承担吗对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这个问题,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
    2023-08-12
    310人看过
  • 公司解散怠于清算由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的有关规定,判决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1月14日,夏某某、程某某、李某三人出资,成立了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2005年度企业年检,也未在2006年9月17日以前补办年检手续。2007年11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该公司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至今未按照规定进行清算。其间,该公司曾因买卖业务欠债权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89万余元货款未支付。2008年5月5日,债权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夏某某、股东程某某、股东李某为被告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其货款89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一直迟迟未还。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检索系统进行查询,发现三股东出资设立的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北京市工商局吊销。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三
    2023-04-29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公司破产,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破产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
    • 清算费用股东连带承担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清算费用的时候,股东一般是需要连带承担责任的。在我国的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破产的时候,此时是会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清算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的,但股东在一定的情形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在股东会议议程中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顾名思义,公司股东(您和您妻子)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具体应当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额以外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如果您和您妻子已经就出资额实缴或者赔偿给员工,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您就不再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也不会执行您和您妻子的财产,而是从公司资产入手(公司银行账户、地产、其他财产等)。以上,请知悉。您有其他疑虑,可以再行询问。
    • 因股东债务与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9
      不可分之债:数人负同一债务而债之标的为不可分给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不可分债务 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分债务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第一,不可分债务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
    • 财务账册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使公司财务账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风险提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应当在公司设立以及运营的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1、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范围,对于保管公司账册、重要文件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规定,划清责任界限,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在公司停止营业后,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