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是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52:31 71 人看过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下:收养关系成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消失;子女、养父母之间形成的关系,相当于子女、生父母的关系。

一、被抱错孩子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被抱错的孩子一般是不可以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的。根据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适用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所以,和原父母就不再适用父母子女的关系。即收养子女不得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父母另立遗嘱,指定其继承的除外。

二、养父母和子女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养父母和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婚姻。养父母和子女是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血亲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关系一旦建立,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当于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宣告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

三、没能力抚养孩子要如何解决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享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于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孩子与被抚养人不会形成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会失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送养。配偶收养子女的,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在此,杨丽萍律师建议收养子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严格审查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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