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继承权证明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1:33:34 273 人看过

开证字第4号

继承人:李玉玲,女52岁,广东省开平县人,现住广东省开平县蚬岗人民公社春一大队北村。

周汉源,男,27岁,广东省开平县人,现住广东省开平县蚬岗人民公社春一大队北村。

周桂华,女,24岁,广东省开平县人,现住广东省开平县赤坎人民人民公社爱国大队南村。

周汉邦,男,17岁,广东省开平县人,现住广东省开平县蚬岗人民公社春一大队南村。

被继承人:周文光,又名周亚光,男,广东省开平东县人,原住香港九龙佐敦道97号三楼。于1972年9月26日在开平县死亡,终年54岁。

杳周文光又名周亚光,于1972年9月26日在开平县因病死亡。死后在香港留有遗产。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死者周文光的遗产,依法应由其妻子李玉玲,儿子周汉源、周汉邦、女儿周桂华四人共同继承。特此证明。

广东省开平县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权转弟弟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曾用名:英文名:国籍:性别:女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明编号:工作单位:住址:我是被继承人******的第六女儿,被继承人于2011年**月**日在广州市因病死亡。被继承人死后遗有财产: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号***房的房屋一套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将本人应继承的份额赠与给我的弟弟******男士,身份证号:******。特此声明。声明人(盖手指印):声明地点:2012年月日声明书写好后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对涉及的人要人手一份。相关知识:《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
    2023-05-04
    310人看过
  • 申请放弃继承权,需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
    所需证件1、护照2、亲属关系公证书3、被继承人死亡公证书4、签名件及复印件5、遗产证明的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6、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注意事项!如签名人已加入日本籍,应先把签名件拿到日方公证役场办理公证及日本外务省认证后再来领事部申请认证费用普通件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加急件费用(2个工作日取):6000日元请在领取日付款,提前购买的入金券无效且不能退换!!如何取件: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2:00),到使馆领事部一层大厅取件。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使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提供给证件办理人员,再取件。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取出证件后,请即在使馆内确认证件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申请时的受理窗口咨询。
    2023-06-08
    122人看过
  • 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注意时效。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2)在国外设立遗嘱的检验和效力的确认。对遗嘱的检验是指确定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我国法律,遗嘱受益人有无变更等。根据司法部规定,对国外设立的遗嘱,其形式和内容应符合遗嘱行为地或遗嘱人依据地的法律,经当地法定机关检验认定有效,并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可以直接承认其效力,但遗嘱内容违反我国法律的除外。涉外继承公证中要注意的问题: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2023-08-17
    457人看过
  • 继承证明书流程手续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所需材料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02-24
    79人看过
  •  继承权证明书和公证书有什么区别?
    当事人寻求公证机构帮助解决继承问题时,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证明书是公证机关为证明当事人具有继承权而开具的公证文件。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当事人为解决继承问题,会寻求公证机构的帮助,这时就涉及到继承权公证。继承权证明书是公证机关为证明当事人具有继承权而开具的公证文件。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公 证 书 与 遗 嘱 公 证 的 关 系公证书和遗嘱公证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公证,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证明当事人某些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所作的证明。公证书具有证明、见证、
    2023-09-07
    197人看过
  • 转继承权是否涉及代位继承
    关于转继承权并不涉及代位现象,这主要源于被继承人离世前逝去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或与其齐龄离世之间的关联性。反之,转继承则是由于在继承仪式揭晓后、财产分配开始直至最后阶段,当事人都可能离世的特殊情况而形成。值得注意的是,身处代位继承的状况下,代为继承者通常仅能享有由被代位继承人所享有的合法继承权益中的部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7-26
    450人看过
  • 继承人继承是否需要证明
    继承人继承是需要相关证明的,在办理房产继承中,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继承房产过户所需手续有哪些?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法律的第一继承人是哪些法律第一顺序继承
    2023-03-26
    359人看过
  • 涉外继承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案例昌平籍男子小王与越南籍女子阮某在越南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3周岁。小王是家中独子,父母居住在霍营某小区。小王于2015年7月在越南意外死亡。小王婚后在上海某基金公司购买的60万元基金,因其突然去世,对这笔基金未做任何分配处理。小王父母要求将基金取出或过户到他们二老名下,但因缺少遗产继承公证遭到基金公司拒绝。两位老人来到昌平区霍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法律分析工作人员经询问得知以上情况后,告知两位老人要明确下列问题:一是明确小王的遗产范围。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18条的规定”。按此规定,小王婚前或婚后并未和妻子就财产进行约定,他所购买的60万元基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2022-10-28
    436人看过
  • 涉外财产如何继承?
    一、如何继承涉外财产?1、办理身份证书中国公民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遗产,首先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书。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委托授权书、代理人的出国手续当事人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去被继承人的国籍国遗产所在地等有关国家的护照。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亲属、朋友、律师代为出国办理,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被继承人国籍国的律师、亲友代办继承事项,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3、了解遗产状况及有关事项,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的申请当事人、代理人在申请继承以前,先要查明遗产状况,有哪些遗产、位于何处、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等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予以帮助。二、继承涉外财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在涉外遗产
    2023-06-05
    264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继承管辖权
    一、涉外继承的管辖权应如何确定涉外案件和管辖权是直接关系到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结果的重大问题,因此,许多国家都从保护本国当事人或者位于本国境内的财产利益出发,对某些涉外继承案件规定了专属管辖权。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在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时,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标志: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依据、遗产所在的地点。但是,不是不动产的涉外继承案件归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是国际上公认的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对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原则上采取遗产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标志,来确定法院和管辖权,原则上采取遗产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标志,来确定法院和管辖权。即:外国人死亡后在我国境内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华侨在国内国外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外国人死亡后在外国留有遗产或华侨死亡后只在国外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无管辖权。死者在我国境内的继承人,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2023-06-05
    148人看过
  •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书面证明怎么写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书面证明怎么写?继承人证明我辖区居:民某某,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某某某,于X年X月X日因交通事故去世。其唯一继承人为:某某,与死者关系为:性别:身份证号:证明两者关系的所有证明一一罗列。证人:身份证号:(证人不能与死者和唯一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023-04-29
    201人看过
  • 哪些属于涉外继承
    1、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2、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适用我国法律,被继承人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我国的法律。3、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就适用我国的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就适用我国法律。4、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如果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不动产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
    2023-04-16
    443人看过
  • 涉外继承怎样才能继承中国的房产
    涉外继承继承中国房产的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之后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一、农村房屋儿女怎么继承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
    2023-04-01
    260人看过
  •  遗产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这份遗嘱继承人放弃遗产申明书表明,遗产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经深思熟虑后,特此申明放弃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全部和部分。同时,遗产继承人已经充分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并签字确认。在这份申明书中,遗产继承人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和决定,表明了他们已经充分考虑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并且认为自己的决定是合法和合理的。遗嘱继承人放弃遗产申明书,可以参考以下内容进行书写:1、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2、申明放弃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以及被继承人的信息;3、申明放弃遗产的范围,继承人是否放弃全部遗产或只放弃部分遗产,如果放弃全部遗产,可以直接写明放弃所有的财产,如果只放弃部分遗产,应当写明放弃哪一部分的遗产。 遗产继承人放弃遗产需要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遗产继承人放弃遗产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遗产继承人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2023-08-30
    16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这些涉外因素可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涉外:即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如遗嘱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涉及外国2人。 2、客体涉外:即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如... 更多>

    #涉外继承
    相关咨询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7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 涉外继承案件管辖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
    • 涉外继承护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随着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到新区就业。美国人A在新区某英语辅导机构担任外教5年,他因突发心脏病离世,他的女儿和妻子前往中国为其办理身后事。在办理身后事的过程中,A的女儿提出A在生前跟她提起在某银行有一个保险箱,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对于此种情况,某涉外英语辅导机构的行政人员带领A的女儿和妻子前往泰达公证处进行咨询,并准备继承财产。经公证员了解,A的女儿对于保险箱里面究竟是什么并不清
    • 涉外继承的因素如何解决涉外继承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涉外继承是指形成继承法律关系的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具有涉外因素,其中包括: (1)被继承人或继承人一方为外国人; (2)被继承人、继承人双方均为外国人; (3)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位于国外; (4)导致继承发生的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解决涉外继承纠纷同解决其他涉外民事纠纷一样,首先应当依据一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道用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涉外继承纠纷,如果由中国法院受理,那么,应当适用我
    • 承租权证明公房继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8
      公有住房为共有财产,不是公民私有财产。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 关于公有住房的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现已改为住建部)《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及司法实践,公有住房居住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有本市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2人以上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承租人,到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