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起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4:30:21 40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反悔征收补偿协议的,一般是不支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拆迁协议涉及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话,需要确定的双方签订合同。但是,实际中很多人在房屋被拆迁的时候不在家,因此拆迁人上门来签合同的时候找不到本人,为了不耽误拆迁的工程,就会找被拆迁人的亲戚或是当地的村委等人来签。

按规定,下面几种情况中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无效的: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也要认定为无效。

所以,要是邻居、亲戚或是村委等人代签的,只要不是代理的范围,那么签好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换句话说,就是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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