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对居民生活用水设“最低消费”引质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00:09 284 人看过

儋州新州镇居民质疑自来水厂用水最低消费做法

茶座、歌厅对消费者设定最低消费比较常见,但是居民使用自来水也设最低消费可不多见。在儋州市新州镇,超过一半的居民每个月都要付出多于实际用量价钱的水费,原因就是自来水厂声称经营困难而向居民设最低用量——6吨。用户每个月哪怕一滴水不用或少用而达不到6吨的,也要交上6吨的水费,即9元钱;如果实际用量超过6吨,则按实际用量付费。面对只此一家,别无它店的新州镇自来水厂,别无选择的用户们有的只好无奈多给冤枉钱,有的干脆停了自来水改用井水。那么,这种收费是否合法合理呢?记者最近对此进行了采访。

最低消费引质疑

在新州镇记者发现了两种不同的景象:不少人家改用井水,而个别居民家则放开水龙头任水白白流走。

居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几个孩子都在外地工作,老伴也随大儿子在海口生活,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居住,一般每月用水两吨左右,但每个月都得按6吨水的价钱付费。吴先生说,自来水厂这种做法已经实行了好几年,虽然大家意见很大,但都敢怒不敢言,就是担心被自来水厂断水。

居民们告诉记者,在实行最低消费前,很多居民用水都是非常节省的,但是自从实行最低消费后,平时用不够六吨水的用户就放开着用,甚至故意放水凑够六吨基数,造成了水资源浪费。许多居民向记者反映,一般家庭一个人一个月最多能用一吨水左右,现在年轻人多数都外出打工、读书,家里就剩老人小孩,每个月的用水量不可能达到6吨。由此居民们提出质疑,认为自来水厂最低消费规定不合理。这一规定究竟是提倡居民浪费水资源还是提倡居民节约用水呢?

取消最低消费自来水厂将面临倒闭

儋州市新州镇自来水厂厂长朱启福面对记者坦承,该厂属于儋州市建设局下属自负盈亏企业,全镇自来水用户有一千四百户左右,每吨水收费是1.5元钱,有差不多一半的用户一个月用不到6吨水。朱启福说,自来水厂对居民用水收费实行最低消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为有六成用户故意把水龙头拧小,滴水成线,很多水表显示不出来,这样水量就得不到准确地显示,所以,6吨最低消费对自来水厂来说很有必要。

据朱启福介绍,今年电费已从6角钱上升到了8角钱,一个月厂里电费开支平均16000元。水厂经营非常困难,厂里21名职工平均工资目前只有380元。若取消最低消费自来水厂也会随之倒闭。如果水厂倒闭了,居民安全用水也就成了问题。

最低消费有依据?

朱启福解释说,自来水厂在1993年开始制定最低收费基数为6吨,是根据当年省建设厅下发的琼城建(1993)120号文件关于转发三亚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和供水设施增容费的通知》的通知而定出的。记者看到,该文件是当时省建设厅希望各市、县建委(城建局)、自来水公司根据当地情况,参照三亚市的做法,争取解决水价偏低和在收供水设施增容费问题,以解决水厂建设资金来源。而三亚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和供水设施增容费的通知》里有这么一条规定:实行统一规定各种口径水表的基本用水量,作为用户缴交水费的起点用水量。用户月用水不足基本用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收费。

而记者了解,1998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就出台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城市供水应该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这一基本原则。在该前提下,地方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水价。由此可见,自来水厂只能依据水表显示的量值征收水费。

物价局将介入调查

新州镇自来水厂的最低消费是否得到地方物价部门的审批呢?儋州市物价局局长云巢告诉记者,从有关法律规定来说,该自来水厂设最低消费的做法是不允许的,要制止此种收费行为。云局长表示,将派人员去实地调查,如属实将会作出严肃处理。

法律界有关人士指出,自来水厂的最低消费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自来水经营部门应加强管理,而不应搞什么最低消费的把戏,将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转嫁到用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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