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包括继承人,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
自行清算的清算组成员主要包括哪些人?
342人看过
-
公司清算组员可以不是清算组员吗
73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能变更清算组成员吗
356人看过
-
清算组会计成员属于公司成员吗?
101人看过
-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包括哪些人
446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人数的公司规定
197人看过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会议由谁定立,清算组的成员包括哪些人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股东会决议根据《法》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2年月日在上海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人,实际到会股东2人,占总股数100%。会议由刘丽婷主持,形成决议如下:一、基于目前经营状况的原因,同意解散有限。二、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清算组成员由刘、刘、赵担任,刘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成立的日期
-
公司清算组员可以不是清算组员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9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时,应当及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产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一)公司
-
公司清算承包清算组由谁指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9有限责任公司要解散清算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如果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清算组成员产生途径包括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8当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得不面临破产时,就要开展清算。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会对公司财务、债务等进行核实盘点,清算组员需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才可以完成清算流程,小小的误差就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清算组成员产生途径有哪些,是怎样的?
-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是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强制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可以由以下主体担任: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