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54:58 441 人看过

自然债权定义是什么

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

效力: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力可以分为直接的请求力和间接的请求力。直接的请求力指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本人请求履行债务的效力。间接的请求力指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从而实现自己债权的效力。作为欠缺请求力而形成的自然债权,指的是债权欠缺间接请求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必须赋予债权实现的公权利救济,赋予其执行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债权的实现,既要有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又要有债权人的受领行为。如果债权人没有受领权,债务的履行就失去了对象,“债权”一词也就变得毫无意义的了。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自然人的人格权是什么
    一、自然人的人格权是什么人格权是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为目标的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且被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基本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未将个人信息上升到具体人格权的高度加以保护,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受保护的人格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另外《民法典》未单独规定信用权为具体人格权,而是对信用用名誉权加以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1、权利客体不同: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一切自然人或组织普遍享有;身份权的客体是身份利益,不同的身份权所指向的身份利益具有明显差别。2、权利取得不
    2023-06-15
    314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抵押自然人
    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自然人担保,作用就在于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这个钱,作为担保人的自然人就需要还钱,银行有权追究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资格要求,首先是必须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贷款担保人有贷款可以担保吗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我国信用卡逾期后还清能当担保人么我国信用卡逾期后还清是可以当担保人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债务保证人,如果有信用卡欠款的,并且征
    2023-06-27
    109人看过
  •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
    协议合同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和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内容,如果对于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采用抗辩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当前对于抗辩权的理解很多人都不完善,而且抗辩权有非常多的内容,很难能够分清。那对于我们来说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呢?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
    2023-06-01
    445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民事诉讼为了审理分案件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原因及法律关系进行的一个分类。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主要目的是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权债务纠纷目的的多样性。具体说,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
    2023-04-17
    255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定义分别是什么?
    一、债权定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
    2023-06-01
    200人看过
  • 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定义和意义
    自然人身份证明是能够证明自然人身份的证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不完全是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分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境内一般是身份证,境外一般是护照。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5、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6、外国公民,为护照;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户口薄、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是指什么?股东,原件,法人,复印件,出示,公章《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是指什么?1、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出示原件);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
    2023-07-07
    373人看过
  • 在法律上什么是自然债务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债务一般是指在法律上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务,债权人不得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了该笔自然债务,且债权人已经受领的,债务人不得再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例如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的自愿清偿,或者在债务到期之前提前进行清偿。一、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如何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
    2023-03-11
    160人看过
  •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到底是什么呀
    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
    2023-04-03
    221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债务自然增长
    除了物价水平的上涨会引起企业债务增长之外,经济的增长、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本身也会引起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生产的东西多了,每一笔交易的数量大了,企业间相互欠债的规模自然也会加大。当然,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什么样的实际债务增长率是”自然的“。一个复杂的因素是,经济增长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可能正是与企业间债务的过分增长相关,但是,为了近似地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假定与经济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工业企业的总交易量)增长率相等的债务增长,为企业间债务的“自然增长率”。如何运用企业法人人格否认制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
    2023-04-21
    317人看过
  • 自然减员的含义
    自然减员就是某个建制的行政区划单位所拥有的人口、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因为年老、疾病、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原因而人员自然减少的现象。关于自然减员的含义介绍如下:职工自然减员的含义,查阅《劳动人事大辞典》等有几种解释:1.只包含离休、退休、退职和死亡的人员;2.除了包含上述人员外,还包含开除、除名、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解释: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从就业队伍的减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者,城镇各类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中退休者,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各类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在职职工伤亡减员者。一、企业职工减员(一)人员压缩80年代开始了企业减员的趋势,90年代这一趋势仍在继续。减员使得一个企业的劳动力规模逐渐减小。另一个造成企业减员的原因是为了与国外企业竞争的而产生的降低成本的需要。迅速减员的方法由多种,自然减员
    2023-06-07
    430人看过
  • 自然债务的法律规定
    自然债务是法律债务之对称。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依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该分类体现了债与责任分离的理论。传统上,债权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请求权三种权能,在效力上分别体现为债的请求力,保有力和强制执行力。作为法律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之所以为自然债务而区别于法律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有学者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一、债权和物权的区别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物权直接支配标的物,是物权的基本内容。在这一点上物权与债权不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
    2023-03-13
    380人看过
  • 自然垄断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但到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82年,鲍莫尔、潘泽和威利格用部分可加性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假设在某个行业中有X种不同产品,Y个生产厂商,其中任何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任何一种或者多种产品。如果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该行业的成本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关的产量上企业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换言之,即使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
    2023-06-07
    23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在自然人之间的意义是什么?
    在买卖房屋时,卖方对商社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应视为要约,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社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卖方必须将预约金返还给买方。商社预约、订单、预约等协议具备《商社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社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按约定收取购房费的,应认定该协议为商社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时,最重要的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要公平自愿地签订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说明》第三条,商社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卖方对商社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社买卖合同的制定和房价的确定有很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卖方以预约、订货、预约等方式向买方收取预约金作为预约商社买卖合同的保证,由于当事人方面的原因无法签订商社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相
    2023-11-18
    491人看过
  • 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定义是什么?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下: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两个方面:(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人身自由权: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与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物质基础。主要包括:(1)产权;(2)继承权;(3)劳动权;(4)休息权;(5)物质帮助权;(6)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6、特定人
    2023-07-04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什么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自然债权的效力如下: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力可以分为直接的请求力和间接的请求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
    • 什么是自然债务抗辩权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 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
    • 自然人税收含义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
      要理解自然人税收先要了解两个概念什么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世界各个国家或者地区民法都有关于自然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条规定确认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我国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什么是“税收”:税收是
    • 自然人股东的定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
    • 自然人不良债权批量转让规定是什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在授信时普遍采用创新的联保、互保模式,大多无抵、质押物,受经济周期下行的影响,不良问题连续爆发,而且在短时期内采取常规清收手段回收贷款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无法进行转让,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以及利润指标带来极大的影响。目前,有的商业银行通过等量置换的方式,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置换“个人经营性贷款”,改变贷款的性质,以符合批量转让的条件,但这样做需要债务人配合,而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