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清算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4:11:48 155 人看过

(1)成立清查组织

财产清查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必须专门成立清查组织,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清查组织应由会计、业务、仓库保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并由某个主管人员负责清查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

(2)业务准备工作

为做好财产清查工作,会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做好各项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会计部门应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账簿资料,并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

②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等业务部门为方便盘点核对,应登记好所经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并结出余额。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整理好,贴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

③准备好各种工具和登记用的表册,如未达账项登记表等。

(3)实施财产清查

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由清查人员根据清查对象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清查方法实施财产清查。

在盘点财产物资时,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在盘点现金时,出纳员必须在场。盘点时,要由盘点人员做好盘点记录。盘点结束时,盘点人员应根据财产物资的盘点记录编制盘存表,并由盘点人员、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及有关责任人签名盖章。同时,应根据有关账簿资料和盘存表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并根据对比结果调整账簿记录,分析差异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一、破产资产流拍怎么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二、破产资产收购要注意什么问题

破产资产收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册资本问题。在打算进行收购破产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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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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