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索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07:35 76 人看过

◆2003年4月27日,《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003年9月23日,《工伤认定办法》(劳社部令第17号)

◆2003年9月23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社部令第18号)

◆2003年9月23日,《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社部令第19号)

◆2003年9月26日,《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5号)

◆2003年10月29日,《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

◆2004年6月1日,《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

◆2004年11月1日,《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7号)

◆2005年4月4日,《关于贯彻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29日,《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赢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引自《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突发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引自《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不参加工伤保险不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为所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尽快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颁发的要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互相交流、通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

———引自《关于贯彻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引自《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引自《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引自《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非法用工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怎么办

非法用工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引自《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事业单位、民间非赢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

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除此两种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

———引自《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赢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天津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1、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供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可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2、因工死亡,哪些亲属可以享受抚恤待遇及领取抚恤金的条件?供养亲属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内的人员,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023-06-07
    486人看过
  • 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济宁市工伤保险政策问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2023-07-02
    478人看过
  • 济宁市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具体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2023-04-23
    204人看过
  • 工伤保险新政策:工伤复发待遇的计算方法
    工伤复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下:1、被认定为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2、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需要住院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4、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配性轮椅等辅助器具。治疗结束后,距上次劳动能力鉴定一年以上,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后,被鉴定为伤残1-4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如何处理职工工伤复发的需要治疗的,在程序上,需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或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
    2023-07-04
    410人看过
  • 河南工伤保险政策待遇政策问答有哪些?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致残或死亡,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亲属根据法律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二、我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工伤保险吗?答: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以个人身份不可以参保。各类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列》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三、我们参加工伤保险后,都能享受哪些待遇?答:工伤职工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3)住院伙食补助费;目前,我市执行标准为:市
    2024-01-22
    370人看过
  • 政府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优惠政策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策略,对于这些发展策略的采用将会快速的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虽然已收到国家的重视,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也和我国国情以及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有很大关系。政府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优惠政策如下:农民工医保费由单位缴纳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有三大特点。一是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的原则;二是不建个人账户,只建统筹基金的原则;三是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工参加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由用人单位缴费,缴费的基数是上年度当地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缴费费率控制在1%
    2023-06-09
    61人看过
  • 我国国企工伤保险缴费政策
    国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1、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及类别分为三类六档,即一类行业的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二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二类行业三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三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8%,三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3.3%。在初次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时,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执行。类别划分详情如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2023-07-07
    423人看过
  • 高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
    目前,高密市社保中心已经完成并公布了全市1811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对工伤发生率低且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少的188家单位下调了费率,对工伤发生率偏高或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较多的154家单位上调了费率,浮动费率成为激励用人单位注重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的新杠杆。据了解,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同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具体情况上下浮动。高密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向下浮动,二类至八类行业则根据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社保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与单位缴费之比)浮动,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多的单位要多缴费,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少的单位可以少缴费。上浮
    2023-05-09
    362人看过
  • 工伤索赔引纷争
    日前,新会区古井镇某五金加工店员工黄小玲(化名)工作期间,不慎被重物砸伤,造成双腿出现不同程度的骨折和挫伤,住院期间治疗费由雇主崔国明(化名)支付。出院后,黄小玲要求崔国明支付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13万元。崔国明认为数额巨大难以承受,拒绝了黄小玲的赔偿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调解中心求助。各方诉求黄小玲:我的情况属于工伤,依法有权取得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崔国明: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支付了,拒绝支付赔偿金。调解现场你只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我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该怎么办呢?你必须按照工伤的标准赔偿。黄小玲表明了立场。你住院期间的费用我都已支付,现在还提出巨额的赔偿,以我这间小型五金店的效益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无力承担。崔国明埋怨道。我的双下肢不但动了2次手术,而且还急需后续治疗,我将很长时间不能工作。没有收入,我怎么维持生活?不论什么理由,你都必须承担责任
    2023-07-07
    317人看过
  • 2020年工伤保险赔偿政策变更
    工伤赔偿标准问题,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
    2023-07-16
    124人看过
  •  杭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该段内容讲述了推动和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伤预防能力,对持有有效期内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上年度工伤保险费支缴率未超过100%的用人单位,可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档次。具体来说,持有有效期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降低两档,持有有效期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降低一档。按上述办法下浮的工伤保险费率,最低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的最低费率档次标准。推动和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伤预防能力。对于持有有效期内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上年度工伤保险费支缴率未超过100%的用人单位(除一类行业外),可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档次。具体来说,持有有效期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降低两档,持有有效期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降低一档。按上述办法下浮的工伤保险费率,最低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的最低费率档次标准。 工
    2023-09-11
    384人看过
  • 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有哪些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间有怎样的规定?1、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缴纳(不建个人帐户)。2、缴费时间:参保单位按下达的征缴计划,应于每月25日前缴清当月医疗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提前预缴。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缴费时间是每年3月底前缴清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有怎样的规定?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实际缴费年限指从2000年1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从2000年1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
    2022-11-25
    320人看过
  • 身故保险赔付标准:解读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1、劳动者因为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需供养的亲属还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丧葬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3、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以上一年全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金额为人均收入的二十倍。工伤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是啥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
    2023-07-12
    146人看过
  •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与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锦囊[导读]: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参保者最关注的的社保问题之一,在这向日葵保险网给您详解基本医疗保险所有流程问题。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它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组成。如何参加基
    2023-07-07
    2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阿坝xx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怎么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公式化表达为:用人单位缴费总额=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注意: 1.职工个人不用缴费,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缴费比例按照用人行业单位不同而不同,分为0.4%、0.8%、1.2%三个档次。
    • 工伤保险政策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
      工伤保险政策如下: 1、待遇构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大连工伤保险政策工伤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规定如下: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
    •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法律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7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 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 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
    • 北京工伤保险政策中保险怎么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工伤保险到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办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