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拍卖的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10:08 120 人看过

拍卖是利用多数应买人公开报价竞争的方式,而将拍卖物卖于出价最高的应买人。拍卖开始后,各应买人公开竞争出价。应买人出价后,在合理期间内如果没有其他应买人再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即视为最高出价。最高价的确定关系重大,为避免发生争议,在拍卖人将应买人的出价作为最高价拍定之前,有必要践行一定的程序。如《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17条第1款规定,在拍定之前,拍卖人应就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报价三次,报价三次后仍没有更高出价的,才能拍定。拍定是拍卖人对应买人的应买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拍定的表示方式,依各国的通行做法,一般为击槌、拍板等,如果事先有约定的,也可以依约定方式表示。

查封、拍卖都是在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债务人在拍定之前主动提出现款要求清偿债务的,执行法院应予以准许,但债务人应承担拍卖所支出的有关费用。

在定有底价的拍卖中,如果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人不能为拍定的意思表示。当然,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底价的出价,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均同意接受的,拍卖人也可以为拍定在因应买人出价低于底价而不能拍定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愿意以底价承受的,执行机关应交其承受,以标的物折价抵偿债务。在无底价的拍卖中,拍卖价格则有很大的任意性,为避免拍卖价格过分低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有必要对拍卖的成交价格作适当的限制。比如,依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的规定,在未预定底价的动产拍卖中,如果债权人或债务人认为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不足而为反对的表示时,拍卖人不能为拍定。如果执行人员认为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显然不相当的,也可以不为拍定。所以,即使标的物事先未确定底价,因为有这种制度设计,仍能达到与预定底价相同的效果。

拍卖物经拍卖不能拍定债权人又未承受的,执行机关可以另定期日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是在第一次拍卖未获结果的情况下所做的又一次努力,可以视为原拍卖的续行。依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再行拍卖因动产和不动产而有所不同。动产的再行拍卖,应买人的最高出价只要达到底价的二分之一,即可以为拍定。在未定底价的动产的拍卖中,依通常的标准估计,只要应买人的最高出价与标的物的正常价值之间的差距不过分悬殊的,也可以为拍定。当然,再行拍卖中最终是否为拍定,应由执行人员综合考虑案件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决定。经再行拍卖仍不能拍定或拍卖物自始即无人应买无法拍定的,说明通过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明显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院应将拍卖的动产作价交债权人承受,以实物折抵债务。执行法院在作价时应公平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一般来说,对已经确定了底价的标购物,作价不易低于底价的二分之一;未定底价的,应在征求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公平原则及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债权人对执行法院的上述处理方式不予接受的,执行法院不能强迫其接受。执行程序本身也是一种稀缺资源,执行法院在对动产经过两次拍卖后仍无法卖出,债权人又不愿承受的,为避免社会财富的无谓浪费,执行法院应撤销对拍卖物的查封,将其返还债务人。当然,因情况变化,拍卖物以后有可能卖得相当价金的,债权人仍可以申请法院对之进行查封、拍卖。另一方面,债权人在债权满足之前,自然也可以对新发现的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会不会真的拍卖
    会真的拍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房产的程序主要分为七步,分别是评估价格、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法律规定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
    2024-04-22
    384人看过
  • 实施仲裁强制执行的步骤
    首先,仲裁强制执行需要申请。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023-07-03
    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方法
    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罚、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可以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二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023-11-11
    130人看过
  • 司法拍卖是行政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中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司法拍卖时,司法拍卖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违法的救济措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仍存在不少违法执法行为。比如本来不应被拘留的情况,执法机关确将当事人拘留。通常来说,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023-02-19
    3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几日后拍卖房屋
    一、强制执行几日后拍卖房屋强制执行六个月内拍卖房屋。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要求拍卖其房产,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执行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还是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括: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
    2023-04-25
    68人看过
  • 【拍卖的实施】破产企业拍卖的实施程序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实施需要哪些程序:1、破产企业清算组与有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接洽,并向其提供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企业财产评估报告和权属证明。(瑕疵,告知竞买人)2、拍卖企业与清算组签订《委托拍卖合同》3、清算组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拍卖物品目录,拍卖企业根据拍卖目录逐一核实4、拍卖企业根据拍卖标的性质与清算组协商确定整体拍卖、分拆拍卖、捆绑拍卖等具体事宜并确定拍卖底价5、拍卖公告与展示(动产:7日;不动产等:15日)6、竞买人登记7、举行拍卖会8、标的物移交
    2023-04-24
    433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的土地如何进行拍卖
    一、被强制执行的土地如何进行拍卖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
    2021-12-23
    86人看过
  • 股权强制执行如何实施?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包括:1、调查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和股份企业的相关情况;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份;3、通知股份企业将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作为内部转让,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人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说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内部股东购买的,交付转让金后,股权执行程序将结束;4、委托有关部门评估股权价格;5、发布强制转让、拍卖、变卖公告;6、委托拍卖、出售或以股票偿还债务;7、交付价款,登记股权。股权强制执行的概念是什么股权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有效的法律文件,对被执行人作为股东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资采取的强制转让措施。当债务股东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强制转让的方式实现债务股东的财产权利。强制股权转让应当按照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进行。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
    2023-08-18
    341人看过
  • 法院房产强制拍卖执行的流程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
    2023-03-19
    413人看过
  • 2023强制执行拍卖程序是怎样的
    2022强制执行拍卖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拍卖委托。拍卖人(拍卖行)与委托人(一般为法院)签订书面的委托拍卖合同。此后,房地产评估师会对拍卖房屋进行鉴定和估价,拍卖行和委托人会据此确定拍卖房屋的底价。(二)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三)房屋展示。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四)资格审查。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另外,缴付保证金也是市民参加竞拍的必要条件之一。市民竞拍成功,保
    2022-12-20
    449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是合理的吗?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行为。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三、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
    2024-02-11
    224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如何拍卖车辆
    一、申请强制执行如何拍卖车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
    2024-01-31
    469人看过
  • 可否不申请强制执行就拍卖?
    一、可否不申请强制执行就拍卖?不申请强制执行是不能够拍卖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不一定会进行拍卖的,要根据案件情况由执行法官决定。1、拍卖房屋通常在执行程序中,通常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需要拍卖房屋时,才能启动房屋拍卖程序。2、要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可以拍卖及拍卖的时间,通常要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启动拍卖程序。故如果申请人欲想通过拍卖房屋实现债权,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拍卖的,就会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的。拍卖是人类社会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近现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广为发展,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二、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是什么?(一)拍卖前,查封房屋(二)拍卖前,评估房屋(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
    2024-01-07
    315人看过
  • 【拍卖的实施】拍卖业务流程
    拍卖业务流程拍卖业务流程主要分为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展示,拍卖的实施,佣金、价款结算与标的交割四个阶段。一、拍卖委托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1、委托人委托拍卖应提供的拍卖标的有关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③委托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材料;房地产类: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已缴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流动资产类: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购置机器设备的原始发票等;在建工程类: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大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有效文件;强制拍卖类:执法机关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及
    2023-04-24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官强制执行怎么拍卖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
    • 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厂房能否强制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首先是拍卖公司的佣金,次之,需要缴纳的厂房产权过户的买方税费,如果有土地证的话,同样需要缴纳相关的买方税费再之,需要确定的是卖方税费是由买受人(买方)支付还是法院从成交款抵扣,这个是一案一议的,每个案子都不一定一样~至于具体税费的比例或者数额的话,就需要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了,不同的人核税也是可能不一样,建议仔细咨询。
    • 拍卖行拍卖器属于强制措施行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5
      拍卖不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拍卖是不是行政强制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是。《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被执行人的强制拍卖财产应具备哪些条件,强制拍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9
      三、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做出拍卖裁定书。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入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