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具有不安抗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8:05:26 200 人看过

担保合同中存在不安抗辩权。担保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一、债务人死亡的诉讼要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的诉讼凡是处理为:

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

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债务人的权利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债权无效抗辩权。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债务人有什么合法权利呢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债务人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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