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9:11:11 448 人看过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4、主观要件

故意。

一、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重在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具体来说:

1、关系密切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受贿的处理。

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和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关系密切的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的,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关系密切的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仍按照关系密切的人的要求利用自身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其关系密切的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对关系密切的人受贿行为事前知情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事先知道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仍默许或者不反对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参照《意见》的规定,该国家工作人员和关系密切的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共犯。虽然国家工作人员对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的行为只是持默许或者不反对的态度,事后又不共同占有财物,但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片面共犯,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处理。

3、国家工作人员对关系密切的人受贿行为事后知情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事先不知道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知道但并不参与分享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其关系密切的人应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事后参与分享贿赂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仍以受贿罪论处,对其关系密切的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4、国家工作人员对关系密切的人受贿行为不知情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按照关系密切的人的要求,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对关系密切的人收受请托人财物毫不知情的,对关系密切的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既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共犯,也不单独构成受贿罪。

5、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处理。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还是受贿罪,要区分时间段,同时兼顾有无事先约定。行为人所利用的便利条件是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或者行为人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发生在离职以后,且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不是基于任职时的约定或者是作为其任职时权钱交易行为的“对价”,而是一个新的行为,该行为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行为人在任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在任职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对行为人以受贿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怎么判刑:影响力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该罪行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罚款;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需罚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罚款;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需罚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如 何 定 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名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2023-09-06
    81人看过
  • “两高”确定反腐新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从10月16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新罪名。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增加一条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2023-04-25
    296人看过
  •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哪些不同点?
    一、保护法益不同斡旋受贿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出了与典型受贿所不同的保护法益,都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或不可收买性,即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拿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与请托人进行权钱交易,换取私人利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为人不具有公权力,因此无法进行权钱交易。但行为人利用了与在职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某种关系,最终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办事,达到收受贿赂的目的。从请托人的角度讲,之所以选择贿赂行为人,正是基于行为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认为国家工作人员会因为此影响力公权私用,以满足请托人目的。行为人虽然没有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却破坏了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公正性的信赖。因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保护的法益正是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公正性的信赖。二、行为主体不同受贿罪和斡旋受贿的行为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九十三条和《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023-06-03
    381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溯及力及其适用分析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理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处罚更轻时,适用新法。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入罪。本文试图结合刑法溯及力原则的相关原理以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司法实践中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前未经审理或尚未判决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展开分析。这不仅关系到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而且也关系到2007年7月8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适用。刑法修正案(七)在《意见》的基础上,对于受贿犯罪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修改:1.主体范围扩大。《意见》规定了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的问题,并明确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
    2023-06-11
    408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受贿罪是典型的腐败犯罪,影响力交易罪是受贿犯罪的衍生罪,也属腐败犯罪的范畴,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正当性。受贿罪的客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客观方面主要是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开成的便利条件、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
    2023-02-04
    319人看过
  • 研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意义
    使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定: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经过职务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提供便当条件,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为可以收受当事人的产业和数额,数额越大,就越严峻。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员,经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许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事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委托人产业或许收受受托人产业,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标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标准: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2、通过了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职权或者地位形
    2023-07-01
    159人看过
  • 谁负责立案侦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利用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受贿款的,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失踪案件立案侦查由谁受理由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2023-07-04
    106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般情况下怎样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罪的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023-07-31
    489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谁立案侦查立案
    由监察委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由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一、公务员法关于旷工的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
    2023-03-10
    267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实践探讨
    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4、主观方面:故意。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是怎么判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
    2023-07-06
    199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区别有哪些
    1、主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而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2、客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介绍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介绍贿赂行为人通过替受贿人与行贿人双方沟通关
    2023-02-25
    402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追受贿罪侦查出来了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监察委立案侦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由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一、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履行什么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二、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留置措施应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
    2023-06-21
    344人看过
  • 哪些条件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般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2、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3、侵犯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4、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承诺利用影响力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受贿案件中,受贿既遂的标准是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控制或非法收受财物,同时还必须以具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前提。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分为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然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普通受贿罪差别较大。普通受贿利用行为人自身职务或者制约关系,一旦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职务行
    2023-04-02
    138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发生?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二)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三)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判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3-07-06
    3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
    •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23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要件: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主观是故意。
    • 2022年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根据2009年2月28日《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何认定数额较大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般是三万元以上认定数额较大。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