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易主时保险赔偿也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56:39 155 人看过

1999年12月原告罗某从别人处购得一辆货车,购车当日即到某保险公司签订了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1年。4个月后,罗某将该车转让给广东的张某,并在交警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原牌照被收回,并领取了临时车牌号。随后罗某随车前往广东协助张某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在前往广东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事发后,罗某要求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以车辆转让车主未事先履行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罗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车辆从交易之日起,风险责任已转移给张某。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车辆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罗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也约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被保险人如不履行上述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但罗某并未履行“事先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罗某提出的索赔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也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根据该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1)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3、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2)申请垫付丧葬费用
    2023-02-19
    223人看过
  • 车主变更保险合同未改保险赔偿案例
    车主变更保险合同未改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免责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被保险车辆在投保期间车主发生变更,但保险关系却没有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并因此在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遭到拒绝,事故双方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到底能不能进行赔付?成都市高新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保险公司不能免责。2005年10月8日,曾某驾驶川U-20409号货车与甘某驾驶的川A-J4368号轿车相撞,双方驾驶员及乘车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甘某受伤较重,达到10级伤残。2005年11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曾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甘某承担次要责任。甘某要求法院判决曾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共计8万多元。曾某驾驶的川U-20409号货车的车主余某出示了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庭审中,川U-20409号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表示,他们
    2023-08-17
    158人看过
  • 车辆过户被保险人未变更保险主体能否获理赔
    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2023-05-05
    232人看过
  • 车主不是投保人保险公司也理赔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投保人虽不是车辆的所有人,但保险公司仍要为车祸买单。2009年7月6日,被告曲军驾驶豫R/66996号轿车自西向南行驶至三里庄路左转弯时,与相向行驶王晓光驾驶的豫RGU527号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摩托车乘坐人梁士猛受伤。事故经公安机关责任认定,曲军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王晓光负次要责任,梁士猛无责任。为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单登记被保险人为唐河县工商局、行驶证车主为曲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车辆所有人为曲军,曲军在庭审时认可,肇事车辆为其本人所有,由其本人以工商局的名义购买保险,事发时车辆仍由其管理、使用。法院经审理认为,肇事轿车虽然在保险单上登记为唐河县工商局,但同时又登记行驶证车主为曲军,工商局否认此车为其所有,且曲军认可此车实际为其本人所有,肇事时此车也由其管理、使用并驾驶,故相应赔偿责任应由实际车主、驾驶人曲军承担
    2023-04-23
    465人看过
  • 同一车主的两辆车相撞保险会赔吗
    同一车主的不同车辆相撞发生事故时,由于被保险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侵权主体,构成责任基础的侵权法律关系不存在,故因被保险的机动车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或财产损失,不能作为本车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受害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只能通过人身意外险或其他非责任的财产保险获得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车主两车相撞保
    2023-08-17
    2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赔的车主也不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赔的车主也不赔吗?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赔的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形是:(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二、交通肇事对方全责拒不赔偿怎么办?1、可以先由交警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
    2023-06-02
    397人看过
  • 车祸致人伤残车主也要赔偿吗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一、车停在路口转弯被撞,导致人死亡,谁的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喝酒开车被别人撞了谁的责任酒驾被撞的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不过,酒驾一般
    2023-03-21
    303人看过
  • 车辆易主后保险责任该有谁来承担
    2014年3月30日,原告山东省冠县桑阿镇南油坊村委会与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同,将车牌号为鲁P36726的长安奥拓微型轿车一辆在被告处投保,被告为该车承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保险期间一年。2014年5月22日,该车辆在车管所进行了转让登记,车牌号变更为鲁P48083。2014年8月18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评估损失14104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被告将原保险单中的车牌号码鲁P36726变更登记为鲁P48083,并给付原告保险单一份。原告提出理赔请求后,被告以出险时被保险车辆号牌已过户,未向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批改手续为由,不予赔付。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额34104元。裁决合议庭认为,被保险人购买了机动车综合险,双方即形成保险合同关系,程序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故双方应按保险条款
    2023-04-26
    423人看过
  • 车辆被砸车损险不赔车主怒告保险公司获赔
    小车被砸受损后,经修理花去25000元,本以为自已投保了车损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赔,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2014年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潘某25000元。2013年6月5日,潘某在保险公司为其所有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及机动车损失保险等,且第三者责任险以及机动车损失保险均为不计免赔率。2013年7月3日,潘某将车停靠在316国道三溪桥大街时,被人用硬物撞击,致使车辆左右尾灯、左前大灯、右前轮轮胎钢圈、左后轮轮胎钢圈受损,后潘昕分别向公安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派专员前往确认了损失情况,估计价格为38200元,报价为24700元。该车经修理,花去修理费25000元,因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潘昕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5000元。法庭上,被告保险公司辩称,
    2023-06-09
    115人看过
  • 投保人虽不是车主车险也要照单理赔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保险公司因其审查不严,被法院判令为4万余元的车损修理费买单。2004年9月28日,驾驶员任留就其驾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投保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车损险,向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纳保险费2275元,天安保险出具了保险卡,保险期限为2004年9月28日至2005年9月27日。今年1月,桑塔纳轿车的主人任龙把车子转让给了陈朝晖。2月,陈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222.40元。投保人任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今年7月间,陈朝晖驾驶这辆车子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核实定损为42478.90元。当任留再次申请赔付时,保险公司拒绝了,理由是车辆所有权人发生了变更,却没有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告知保险公司。任留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经审理,法院依照保险法相关规定,判决由天安保险公司赔偿任留车损修理费4247
    2023-04-23
    284人看过
  • 停放车辆撞死车主保险如何理赔
    停放车辆撞死车主的,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是指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车主是车辆所有人和被保险人。一、三责险包括哪些险种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二、醉酒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会负责醉酒
    2023-04-11
    415人看过
  • 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保险可以赔付吗?
    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的,保险可以赔偿,但是需要在改变性质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一、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残值损失,受损部位应由谁来赔偿车辆全损残值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否则保险公司会在赔偿时扣除车辆残值。保险人取得被保险人车辆残值所有权有两种情形:第一,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属于保险人;第二,在保险金额不足的情况下,即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取得部分损害保险标的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将车辆残值归为车主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车主对车辆残值的金额有争议,是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的。二、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继承人非投保人或受益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
    2023-03-21
    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肇事车主也担赔偿责任
    陈某驾驶一辆货车,因操作不当与郑某驾驶的一辆越野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责。随后,郑某将陈某、货车的登记车主——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昨日,成都市中院二审判决肇事司机和登记车主运输公司连带赔偿郑某4.174万元。成都中院二审认为,陈某与运输公司系挂靠关系,陈某对外以运输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运输公司则享有运行利益,因此,登记车主运输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05
    191人看过
  • 人保车险车辆报废怎么赔偿
    报废车在交强险限额内现予以赔偿。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交强险保什么内容交强险保的是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并不保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律规定首先,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其次,最新保险产品责任限额在交强险无责赔付范围内从过去的12100元提升至19900元,
    2023-03-23
    44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保价车险也不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6
      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递较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包裹等,如有遗失,由邮寄公司按保价金额负责赔偿。 1.如果没保价,物品受到损坏,一般只会按照邮寄时花的费用(也就是快递费)的3~5倍来赔。而不会赔付与邮寄物品价值相当的金钱。 2.如果物品保价了。它会按照邮寄物品的价值来赔偿。
    • 机动车保险中一方车辆受伤车主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买了第三者险,全责车上受伤人员可以获得赔偿。全责方(司机)只能得到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具体为医疗费1000元以内、误工损失等11000元以内。1、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4款之规定“(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2、机动车保险中,能对全责方车辆上的受伤人员进行赔偿
    • 第三者责任险也赔偿车辆损失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3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
    • 保险走保险时车主会赔付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3
      根据具体情况,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应当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并根据认定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和赔偿金额。对于民事赔偿部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划分,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
    • 车辆保险变更期间出事,能否要求保险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因为A投保了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交纳了保险费用,A与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了保险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你在购得A的被保险车辆后应办理保单批改手续,但对此,保险公司应给予合理的期限。你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后的次日即发生保险事故,应视为未超出合理期限,其拒付行为属违约,保险公司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