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施农用地属于耕地吗
设施农用地不属于耕地,其属于农业用地范畴,考虑到设施农业具有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法律明确设施农业包括作物种植设施(含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但是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算违建吗
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是否属于违建
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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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耕地建设农业设施可以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在耕地建设能用设施是可以的。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首先需要签订用地协议,由农业用地主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其次,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将用地协议与农业设施建设方案,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备案后,要定期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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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建设养殖设施是否属于违建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21农用地建设养殖设施只要向国土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合法开设的养殖场就不是违章建筑。养殖场用地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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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政策, 哪些地方属于设施农用地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01根据《通知》规定,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3类: ⑴生产设施用地 ①工厂化作物栽培用地,包括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温室,或是PC板温室等; ②禽畜舍用地,包括有机物处置设施、绿化隔离带等; ③水产养殖池塘及水渠等设施用地; ④育种、育苗场所及看护房。 ⑵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等技术设施用地,粪便、污水等处理设施用地,有机肥料生产用地,农产品储存、分拣包装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