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清退的行为能否提出行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清退行为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当事人对清退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对没有法律文书的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诉讼
317人看过
-
能否对骚扰和侮辱行为提出诉讼?
440人看过
-
董某能否对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414人看过
-
对税收行为不满的提出行政诉讼可以吗
280人看过
-
会因为对行政拘留提出行政诉讼暂缓执行吗?
112人看过
-
能否对行政事实行为提出复议申请?
89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行政诉讼能否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5不能,行政诉讼只能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
-
-
法院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8不能。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平常我们所说的机关单位是“一府两院”加社团。“一府两院”就是指法院、检察院和政府。只有政府机关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诉讼中能否做出证据清单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9被告未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无相应证据。但被告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违法行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原告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应当提供向被告申请的证据。但在下列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形状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按照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
-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13①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②公安机关拒绝交通事故案件或不予答复的;③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④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调解事故损害赔偿或者不依法调解终结的。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但必须是先接受行政处罚,后才能行政诉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