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23:30 114 人看过

不同的犯罪形态存在于不同的犯罪主观意志中,如果是直接故意的,只存在故意犯罪的形态,而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形态也只能是犯罪既遂。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及故意犯罪形态的判断
    一、犯罪的未完成形态1、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故意犯罪形态的判断1、判断行为人是否着手,即是否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紧迫危险的行为。2、如果行为尚未着手(绝对不可能是故意犯罪的既遂或者未遂),即根据行为人没能着手的原因,分别认定犯罪预备(意志以外的原因)与犯罪中止(意志以内的原因);如果行为已经着手,绝不可能成立犯罪预备。3、如果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则判断犯罪是否未得逞,即实行行为的逻辑结果、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
    2023-06-27
    144人看过
  • 轮奸犯罪中能否存在未遂与中止形态
    即使共同犯罪人中有人已经中止了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共同故意的范围内,应作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规定,正由于强奸罪所固有的特殊性,即部分共犯的中止效力不能及于其他共犯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的成立,缺乏有效性,由于行为人实行行为的不可替代性。而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构成犯罪中止,应以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主要条件;帮助犯和教唆犯的中止则从属于实行犯,若遇帮助犯和教唆犯独立于实行犯中止的场合,被告人曾某行为的既遂效力不能及于被告人黄某,故不能构成中止,因此,在同为实行犯的简单共同犯罪中,其自动放弃了只有他才能亲自完成的奸淫行为,虽然他的放弃并不能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奸淫既遂,但因强奸行为所固有
    2023-02-18
    354人看过
  • 危险犯存在犯罪中止形态法律中如何认定
    只要符合犯罪中止条件,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以下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后,犯罪呈现结果前均可中止。包括预备阶段的中止、实行阶段的中止和实行行为终了的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4.中止的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6-03
    272人看过
  • 犯罪故意的特殊形态
    犯罪故意类型包括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一、对受害人受害人施加伤害,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吗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类,间接故意是指放任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发生而造成的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故意杀人罪构成既遂人民法院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
    2023-03-13
    372人看过
  • 故意犯罪形态的犯罪中止概念及特征
    什么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的特征犯罪中止应具备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作为故意犯罪形态的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所呈现的状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是中止行为造成的结局。犯罪中止与中止行为又有严格的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支持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依据,中止行为本身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因此,不可将犯罪中止与中止行为混为一谈。如上所述,虽然犯罪中止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但它们又具有相同的特征
    2023-04-25
    206人看过
  • 防卫过当是否存在直接故意
    1、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不可能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防卫过当在本质上是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的衍生物,行为人的正当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转化成防卫过当,并不能因此否认其正当性。行为人在主观上当然地排斥重伤、死亡等重大损害后果,如果在防卫中明知造成重大后果而放任甚至希望结果的发生,就失却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转化为故意犯罪。防2、防卫过当与故意犯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因其矛盾性的存在而不可能同时契合于同一行为中。将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画等号,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使公民在防卫过程中如履薄冰,存在较多的顾虑,失去正当防卫的最佳机会,也就失却了防卫人被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只要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实行的防卫行为,即使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能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否定其正当防卫的性质。
    2023-06-03
    139人看过
  •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吗?
    一、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吗?犯罪预备就是属于直接故意的犯罪。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对称。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一种。成立条件是:(1)认识因素,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二、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
    2023-04-29
    119人看过
  • 未遂犯罪中过失犯罪属于停止形态吗
    过失犯罪没有停止形态。过失犯罪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有停止状态,也就意味着没有危害结果产生,自然也就不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什么的停止状态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确立的标准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相对于既遂形态而言,它们是特殊形态(既遂的修正形态)。(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两个特征:1、它是故意犯罪进展过程的一种停止状态;2、每一种停止形态都有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意义。(二)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2023-08-02
    416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形态只能发生在哪个过程中
    只能发生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一、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
    2023-02-24
    160人看过
  •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间接故意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心理态度,还是过失的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疏忽源大意或过于自信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都不具备犯罪目的所需求的行为的鲜明的目标性。另外,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是密切联系而存在的,行为人因为某种需要而形成犯罪动机,并在犯罪动机的指引和推动下确定犯罪目的,如果说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具有动机却不存在犯罪目的,就违背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辩证关系。一、间接故意犯罪的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初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就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来定刑。2、
    2023-06-19
    16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的犯罪形态吗
    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对于该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以实际销售作为既遂标准。理由是,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核心行为和最终落脚点都是出售行为,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体现非法经营行为以谋利为目的的主观特征。从客观方面看,同样是实施了收购、储存、运输、包装等经营行为的,对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烟草专卖制度所产生的危害,尚未出售的,相较于已将其谋利目的实现的销售行为,显然要小得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也应以实际销售作为非法经营罪的既遂标准。第二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流通环节的任一活动,即构成本罪。理由是衡量非法经营
    2023-03-17
    26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未遂形态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关键是如何看待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如果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以既遂为模式,那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如果说刑法分则规定的是犯罪的成立模式,那么有关我国刑法总则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规定就难以理解。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理解,从轻是在法定
    2023-04-23
    382人看过
  • 从形态看故意犯罪中的对象问题
    一、与犯罪对象形态相关的问题的界定要从形态的角度看故意犯罪中的对象,首先就必须对犯罪对象的含义、特征、分类、形态等与犯罪对象相关的问题有一个界定(Ⅰ)。(一)犯罪对象的含义及特征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Ⅱ)。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状态的改变,从而使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阻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具体来说,犯罪对象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传统理论认为,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理论界有人提出质疑:部分论者认为,犯罪对象是一定的人及其行为、一定的物及其位置、状态;部分论者认为除人、物外,犯罪对象还包括信息等(Ⅲ)。我认为,人的行为、物的位置与状态属于人和物自身的属性,不宜与人、物相脱离来认定犯罪对象,而信息等无形物从人之外的角度看,与有形物均可划在物的行列,故两种理论都有欠合理的地方。根据
    2023-06-03
    411人看过
  • 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形态的认定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的认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这个定义非常简明,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准备工具,如为了杀人而准备凶器、毒药;为实施盗窃而准备钥匙;为实施抢劫而准备刀具、面具等等。二是制造条件,具体表现很多,如:1、制定犯罪计划,商定实施犯罪方法,犯罪对象和犯罪地点的选择,犯罪者的分工,以及犯罪后如何毁灭罪迹等;2、勾引共同犯罪人;3、窥测作案的地理环境,了解被害人的行踪,设置圈套;4、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如毒死狗、割断电线等;5、接近犯罪客体,如在甲地准备到乙地作案,或者事先潜藏到准备作案地点守候等。如果在这些活动中被抓获,就应承担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以上情况仅是列举,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多样。犯罪的预备,尽管还不是对犯罪客体的直接侵犯,还不是属于那个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它也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它的危害就是表现在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条件,使犯罪容易得
    2023-06-03
    30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举动犯是什么,是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既遂形态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是的。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危险,甚至也不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典型的举动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由
    • 直接故意犯罪是否有未遂状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7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间接故意犯罪可能存在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
      可能存在,比如甲和乙吵架,致乙心脏病突发,乙让甲拿药,而甲却离开了,甲在明知不给乙药的情况下会致乙死亡,而乙心脏病的突发和他有关,如果乙没有死亡,则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至于犯罪中止应该是没有,反正我是没听说过
    • 转化型抢劫犯罪中亦存在未遂形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转化型抢劫犯罪亦可以存在未遂形态。转化抢劫犯罪的一般前提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但并不以盗窃、诈骗、抢夺等前期行为作为构成犯罪必然前提。
    • 犯罪中止形态只能发生在哪些时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 1、犯罪的预备阶段; 2、犯罪的实行阶段; 3、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