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工资拖欠受保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31:16 491 人看过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若一个月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都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解除通知,并予以留存证据。

2、若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若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劳动者拒不签订的,建议用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不签收的,单位需要同时进行录像,若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签订的,用人单位需尽快解除劳动关系。

3、若超过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明劳动关系: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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