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4:00 276 人看过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害

1、首先,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破坏完全的自由竞争秩序

我们可以借用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对之进行分析和探讨。

产品的价格是供给与需求双方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需求是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按给定的价格需要购买的某种商品数量。

影响需求的因素主要是价格和需求条件。在需求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越低,人们购买该种商品的数量就越多。若需求条件发生了变化,那么消费者购买欲望也会随之变化。需求与供给均影响产品的价格,当供给变化时,产品的价格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供给是企业在给定价格水平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提供的某种商品的数量。

影响供给的因素是价格和供给条件的变化。在供给条件既定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越高,其供给就越多。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供给条件发生变化,产品的供给量也会发生变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既起到指示器的功能,又起到驱动器的功能。

价格对市场竞争的作用如下:

(一)价格可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在需求者之间进行分配,主要是通过价格调整进行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

竞争机制不仅是自由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而且是调整个人私利与社会公益之间的矛盾的主要力量。正是由于竞争机制的存在,使得人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利己之心在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下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契合。边沁认为市场价格是由两种相互对立的竞争所决定的。即购买者之间的竞争与销售者之间的竞争。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竞争不仅使人们的利己之心与社会公共利益达成了一致,而且使社会资源得到了最优化配置。

居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市场价格的制定具有控制力。如果该企业实施低价倾销行为、价格歧视行为或牟取暴利等滥用行为时,必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进而影响商品的价格,最终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被打破,其他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受损。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违背了经济学中的成本理论和价格理论,而成本和价格是影响自由竞争的两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破坏完全的自由竞争秩序,反垄断法对之必须进行规制,以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

2、其次,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存在,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过去人们是从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出发,承认某些行业的自然垄断地位。然而,实践证明,任何垄断行业都是以高成本、低效率以及在技术革新方面的因循守旧和保守主义为特点的。垄断企业为了取得最大的垄断利润,常常将价格提到大大高于成本的水平,从而使部分社会收入不合理地从消费者手中转移到自己的手中。例如,尽管从德国科隆往美国洛杉矶打电话的费用事实上仅是科隆市区内电话费用的一半,但是因为国家电信的垄断,世界各国的国际话费一般都大幅度高于国内话费。1此外,垄断企业为了维护垄断高价,还往往降低生产数量,减少对市场的供给,从而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另外,包括垄断企业在内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其竞争力远远超过相关市场上的其他竞争者,因此,该类企业在制定自己的销售策略时可忽视其他竞争者之存在。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该类企业往往倾向于通过对其产品或服务价格政策的变动,来影响市场供求状况,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像亚当·斯密的著名论断那样,市场经济由看不见的手指导,那么,价格制度就是看不见的手用来指挥经济交响乐队的指挥棒。

3、最后,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支配地位滥用行为排除、妨碍、限制了竞争,其他经营者被拒于相关市场之门外,不能正常地、公平地参与竞争,其利益受到了损害。从居于支配地位企业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对其滥用行为的规制好像是对其不利而仅仅对其竞争对手有利。从短期来看,居支配地位企业的滥用行为如牟取暴利的行为可使其在短期内获得高额利润;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在相关市场领域内长期缺乏实质性的竞争,该类企业就会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从而失去竞争活力,至此该类企业不再注意经营管理水平,在技术上停滞不前,对新进入该相关市场的生产可替代产品的其他行业或国外的经营者失去抵抗力,从而最终毁灭了自己。换一个角度讲,反垄断法对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进行规制在以下三方面有益于经营者:

第一,经营者也是购买者,其享有反垄断法对购买者或者消费者所带来的好处,如降低价格、提高质量、改善服务;

第二,反垄断法通过对滥用行为进行规制,维护了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对投资者和企业家开放了市场,为其他经营者引进了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使经营者受益;

最后,经常在充满激烈竞争的国内市场上练过兵的经营者可以大大提高其竞争实力,在国际市场上很有可能获得成功,因为国内市场的竞争强化和锻炼了其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所需要的素质,使其不仅具有更完善的经营管理和革新性,而且在分配、销售和组织结构上更科学、更合理。可想而知,在国内没有竞争压力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罕有成功者。因此反垄断法必须规制支配地位滥用行为,以维护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从而保护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文章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有哪些
    1、不正当的价格行为(1)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以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或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确定、维持和变更商品价格,以高于或低于在正常状态下可能实行的价格来销售其产品;(2)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消费者应当享有的部分福利转移给垄断厂商;同时也妨碍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对竞争构成实质性的限制。2、差别对待(1)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就其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给予明显区别对待的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是价格歧视。(2)卖方对购买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买方要求支付不同的价格,或买方对于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卖方要求不同的价格,从而使相同产品的卖方因销售价格不同或买方因进货价格不同而获得不同的交易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3)同一产品的不同批发价会直接影响到零售价,不同的零售价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3、强制交易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采
    2023-06-07
    155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1.企业已取得市场支配(或优势)地位。这是企业实施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主体要件。2.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必须实施了支配地位滥用的行为。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观方面。如果以合法竞争的方式或以国家或政府授权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其服务的行为,不仅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还为法律所保护3.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的市场行为破坏了自由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竞争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则该市场行为即被认定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要件。由此可知,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对象)为自由的竞争秩序、其他竞争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4.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支配地位的优势,在与交易相对人为市场交易行为时,出于限制、阻止、遏制竞争之目的,故意采取低价倾销、搭售以及附加不
    2023-04-25
    253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垄断定价纠纷(2)掠夺定价纠纷(3)拒绝交易纠纷(4)限定交易纠纷(5)捆绑交易纠纷(6)差别待遇纠纷【释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垄断定价,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1)项,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的行为。掠夺定价,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2)项,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拒绝交易,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3)项,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
    2023-04-21
    234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有什么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律师补充: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是:(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
    2023-05-06
    125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
    2023-03-26
    28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律师补充: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2023-05-06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更多>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有哪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一般是以下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
    • 第四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行为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列方式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一)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二)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三)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四)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继续与其进行交易;(五)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在认定前款第(五)项时,应当综合考虑另行投资建设、另行开发建造该设施的可行性、交易相对人
    • 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④、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⑧、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⑨、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答: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9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