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和约定解除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11:59 131 人看过

解除房屋销售合同的法律条件如下: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未经授权抵押出售的房屋;

3、一房二卖或安置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延迟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导致购房者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8、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9、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但在签订金额合同时不可预测,不需要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卖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约定解除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契约和房屋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契约和房屋买卖合同二者在大部分情况下没区别,但严格来说也有,合同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而订立的文件,而契约是双方各自的目的并不同,但为了达到社会交往,规定各自权利义务的文件。比如,双方通过协议组建个公司,规定各自出资50%,可以称为公司设立合同,就不能称为设立契约。买卖房子,从中文规范用法,就称为契约为好,只不过汉语的发展,大家现在也称之为合同。二、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一)、无产权房屋的概念和界定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我们平时所讲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和村里面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和村民委员会,或者和基层的一些政府比如乡镇政府签订一个合同或者协议,然后在上面进行开发盖出来的房子,把这个房子进行销售,这样的房子我们一般叫小产权房。对于小产
    2023-06-10
    43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情形能约定吗?
    一、合同解除情形能约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民法典》有较详细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哪些法定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2023-04-20
    37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在何种情形下解除
    一、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在何种情形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法定的情形时,由解除权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法定的情形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必须书面形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是书面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的材料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申办房屋买卖
    2023-10-09
    8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是虚假的;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房、地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与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房屋转让的时候也必须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在买卖房屋时,只转让了房屋而没有转让土地的,那么该合同是
    2023-08-07
    110人看过
  • 买卖房屋定金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解除买卖房屋定金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即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一、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期限违约解除合同期限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故此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违约导致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那么需要在解除权行使期限内提出请求,当然,此期限也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同解除的方法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2023-06-27
    397人看过
  • 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情形的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没有约定解除情形的,仍然可以解除。但是解除合同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六)
    2024-05-01
    287人看过
  •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办法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解除的事由,以及解除权人。另外即使未约定的,只要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也能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委托合同如何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得了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要看是否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二手房买
    2023-03-22
    230人看过
  • 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2、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合同的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
    2023-07-24
    36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如何确定违约金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如何确定违约金(一)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另外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两个问题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2023-06-20
    45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怎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民法典规定怎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规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过分高
    2024-02-06
    243人看过
  •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情形是怎样的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案例介绍陈先生和刘先生2006年8月订立居间合同,并且支付了2万元定金,合同约定最迟2006年9月2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居间合同还对于付款情况进行约定,即签约日按总房价款的30%支付购房首付款30万;第二笔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2006年9月2日上午陈先生向中介公司表示无法凑齐30万元购房首付款,中介公司将此意转达给刘先生;2006年9月2日下午2时许,陈先生凑足了30万元,遂至中介公司表示已凑齐30万元购房首付款,中介公司随后通知刘先生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刘先生告知中介,然后刘先生称由于上午接到中介电话,正在赶往外地,无法至中介公司签约。事后双方均在没有积极促成交易的完成,2007年1月,陈先生诉到法院要求刘先生返还2万元定金,并且按照定金罚责赔偿2万元。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刘先生的诉请。律师评析:本案中陈先生和刘先生在居间合同中明
    2022-05-03
    475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生效后解除规定
    一般情况合同生效后应继续履行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未转让的,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况,合同生效后应继续履行,不能解除。一方想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生效1、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的同时生效,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发生效力;2、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自行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3、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
    2023-07-07
    3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约定房屋买卖期间和时效吗
    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请问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需要多久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需要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2023-03-13
    381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规定: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形?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3、出现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事由。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2023-07-1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 更多>

    #约定解除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约定情形一般的都有什么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双方之间协议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 2、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
    • 法定解除合同房屋买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
      合同的法定解除,指当法律上的原因出现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买方买卖房屋遂遂买方能否解除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合同的行使期限是什么?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
    • 房屋买卖合同有多种情形能解除合同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是指房屋归属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这是按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行事的,如果条款未约定,那么房屋添加的附属物在不影响原结构的情况下可拆除,但是要承担恢复房屋入住时的状态的责任,当然与房东协商一致的,那就没问题,但是有一点是强制的,不允许商量,那就是拆除附着物后,会影响房屋承重结构,带来安全风险的,那就不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