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还要申报债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1:44:33 391 人看过

破产法没有规定共益债权是否申报。债权人认为享有共益债权的,也应当申报。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并在破产程序中清偿。破产法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员工的劳动债权不需要申报,经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直接确定。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益债务相关文章
  • 共益债权应向管理人申报
    某企业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原告陈某与作为管理人的清算组签订了一份关于租赁破产企业部分厂房的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陈某向清算组交付了6000元租金,但清算组未将厂房交付给陈某。企业破产终结后,清算组尚未撤销,陈某以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6000元,赔偿损失2.3万元。本案中,陈某主张的债权为共益债权,相对于破产企业来说,则是共益债务。由于共益债权不同于普通债权,对共益债权是否需要申报及如何确认,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相应地,如果共益债权未申报并经确认,破产终结后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认识上同样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共益债权应当申报,未申报且未得到确认的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受偿;破产终结后,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该裁定驳回。一、共益债权应当由债权人申报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
    2023-04-23
    232人看过
  • 哪些债务为共益债务,共益债务包含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一、企业申请破产后外债怎么处置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就依照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
    2023-03-04
    358人看过
  • 什么是共益债务,哪些债务构成共益债务?
    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哪些债务构成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三、共益债务的申报共益债务
    2023-04-23
    352人看过
  • 共同债务的债权申报有何规定?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普通债务与共益债务的区别?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
    2023-07-10
    143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共益债权的受偿无需经债权申报吗
    共益债权应当由债权人申报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共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职工的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由于共益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才发生,优先受到清偿,并且总是和破产费用相提并论,而破产费用并不需要申报,因此有人认为,共益债权也不需要申报,而是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随时支付。笔者以为此说并无根
    2023-06-11
    143人看过
  • 可以为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担保人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一、担保人必须有相应的连带责任吗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
    2023-06-23
    276人看过
  • 离婚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保障债权人权益
    生活中,常常出现这种现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将财产归在一方名下,将债务归在另一方名下,致使债权人举债无门,债权无法实现。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判令原系夫妻关系的两被告人共同偿还借款债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被告谷某先后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书》。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告谷某未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2008年4月,被告谷某与另一被告王某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夫妻共同财产归王某所有,所有债务由谷某负责偿还。法院认为,本案债务是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被告王某未有证据证实系被告谷某的个人债务,因此应当认定为两被告共同债务。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债务由被告谷某负责偿还,只能作为两被告在离婚时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而对原告所享有的债权不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故两被告应共同
    2023-04-22
    48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
    2023-12-03
    381人看过
  • 何为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
    什么是共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共益债务的开支范围,即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后,法律赋予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管理人可以基于履行合同是否有利于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双务合同。这里所指的双务合同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成立但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或债务人为保证企业的继续经营,而签订的新的双务合同。对这两类合同进行具体分析,又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成立的合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则不发生共益债务的问题。二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经全额履行的情况下,或者合同双方均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则会产生共益债务。三是进入破产程序后
    2023-06-08
    46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共益债务与普通债权?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要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
    2023-04-14
    441人看过
  • 在哪里申报债权债务
    向谁申报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一、公司无能力偿还工商罚款怎么办公司已经无力支付罚款的,并且有明确资不抵债的情形时,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04
    51人看过
  • 超过申报债权不申报,能起诉债务人吗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单独提起诉讼的,应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经审理查明为逾期未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一、如何在破产公司实现债权1、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2、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
    2023-04-03
    432人看过
  • 公益债务是破产债权吗
    不是属于的破产债权。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费用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破产实践与理论来分析,两者的区别之处主要在于:(一)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二)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
    2023-04-21
    258人看过
  • 共益债务 优先受偿吗
    夹层债务可以进行优先受偿。因为夹层融资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债务纠纷法院怎样执行债务纠纷法院执行需要原告拿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名下后,一般采取以下执行措施: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
    2023-03-12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更多>

    #共益债务
    相关咨询
    • 本科怎么申报共益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1、共益债务和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债务人来说,是共益债务,对债权人来说是共益债权。所谓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承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2、共同债权与普通债权的主要区别在于,共同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共同债权和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和对债务人特
    • 2022年怎么申报共益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即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
    •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30
      一、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 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共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
    • 什么是共益债权?什么是债权人的共益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8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容易将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相混淆。二者在法律上都是一种债权,只是依不同的顺序来进行债务清偿,有一定的区别,而我国法律对于双方的定义有着具体的规定。具体而言,破产债权和什么是共益债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以及双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着怎样的区别,做了一些整理工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共益债务权和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
    • 转让股权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3
      转让股权不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