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30 08:47:52 158 人看过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

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

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

二、管辖权异议后的开庭时间在什么时候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一审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酌情安排。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而且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进行上诉。

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五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n(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n(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n(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n(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n(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管辖权异议提出几次可以提交其他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条件是: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答辩状中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吗答辩状中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在民事答辩状中一并提出,无需单独提出异议申请书,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只要有当事人提出了该项主张,法院均应认真审查、处理,给当事人一个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
    2023-08-08
    35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由协议管辖
    1、(I)在审判层面,协议管辖权仅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双方只能就一审的地区管辖权达成一致,且不得改变。依法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否则将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层面的规定,(2)就管辖权类型而言,协议管辖权仅限于具有非专属管辖权的诉讼对于具有专属管辖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专属管辖权是根据诉讼标的的特殊性确定的,是强制性的,(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是一项重要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管辖法院的协议无效其中,应当注意的是,2月4日实
    2023-05-07
    75人看过
  • 怎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通过上诉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此种情况下,不能推定原告当然认可相关法院的管辖权,而管辖关系到其程序利益,赋予其管辖异议权无疑对保障其诉权有重要的意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一是驳回异议的裁定,二是异议成立而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对于后一种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当事人显然是指原告。此时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标的仍为管辖权,因此,
    2023-04-22
    433人看过
  • 对于管辖权异议是谁提出的?
    1、当事人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首先就是对于当事人的要求。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
    2023-06-18
    24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2、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先确定的证据交换、开庭等程序要停止。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等待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生效。4、根据生效裁定所确定的管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管辖权主体(一)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
    2023-06-03
    10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中被提交的管辖权异议可以补交么
    原则上只能有一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异议成立的条件是: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法律上设立管辖异议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管辖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异议无礼因而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的,被告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书10日之内,向受诉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述所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该裁定书中所确定的案件管辖法院,即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即得按此到该法院参加诉讼。由此可见,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如何提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
    2023-08-03
    37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对房产执行提出异议
    一、虽未办理房产过户,但案外人已取得房产权属确定的相关法律文书的。1、案外人持拍卖成交裁定书,法院经过核实后必须解除查封,不得执行。拍卖成交裁定书是指房产经过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后,制作的注明拍卖房产买受人、房产价格等信息的法律文书。如果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已在其他民事案件执行中拍卖,那么买受人可持该裁定书向法院提出异议。2、案外人持以物抵债裁定书,法院经过核实后必须解除查封,不得执行。以物抵债裁定书是指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以被执行人(即民事案件的被告)所有的财产折价交给申请执行人(即民事案件的原告)抵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如果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已在另案的民事案件执行中折价交给了另案的原告,那么可持该裁定书向法院提出异议。二、由于法律对特殊债权的保护,从而有权提出异议。1、弱者保护原则,即消费者保护原则,是指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如果开发商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作为预售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向
    2023-03-15
    355人看过
  • 对判决不服多长时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3-06-13
    315人看过
  • 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吗?
    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是不可以在开庭时提出的,而是应该在提交答状期间提出,在开庭时提出的异议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
    2023-03-22
    129人看过
  • 起诉离婚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不需要原告应对。一、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是什么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如下:1、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二、原告撤诉了,被
    2023-06-29
    454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应对异地起诉?
    被告人在异地被起诉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一,只有本案当事人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符合条件二,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符合条件三,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符合条件四,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人在异地被起诉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一,只有本案当事人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符合条件二,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符合条件三,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符合条件四,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
    2023-08-28
    39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汇票提出追索权
    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情形有: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注意事项1、开具书面证明票据法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承兑人无法履行义务时,持票人才可以行使追索权。此时,持票人需要证明票据到期但并未得到价款,但如果只有付款人的口头拒绝,是无法让前手相信持票人主张的事实,只有白字黑字的书面载明拒绝事实,持票人才有法律保护的追索权。除此之外,持票人还需将被拒付的事实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2、票据追索权有诉讼时效限制在票据关系中处于不同角色的人享有权利的时效不同:(1)持票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不是永久存续的,其需要在收到被拒付的相关证明之日起3日通知其前
    2023-07-14
    441人看过
  • 法院能在没有裁决的情况下审理对管辖权的异议吗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间人民法院不予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除违反甲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外,应当区别情况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监督程序规定的条件的,(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应当及时调解解决;(三)根据案件情况,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应通过要求双方交换证据来澄清争议焦点。
    2023-05-03
    336人看过
  • 异议登记指什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内容,应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而不能包括自然状况。这是因为,异议登记的目的旨在打破登记的公信力,避免房屋权利为第三人善意取得。异议登记有效期是多长时间1、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有效(不起诉情况下)。2、15日内起诉的,异议登记继续有效,直至所起诉的案件审理终结之时,案件结果支持异议登记的,可以撤销此前的过户申请行为。3、案件结果不支持异议登记的,此前的过户转移会继续办理。4、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
    2023-07-29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原告可否对管辖权异议提出异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什么时候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哪些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管辖异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管辖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38条,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可见,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
    •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有哪些情况可以上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因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
    • 异议登记权利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异议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3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内容,应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而不能包括自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