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是否受到对方同意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8:23:39 152 人看过

对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以申请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为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手机上可以申请离婚吗?

不可以,需要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登记离婚程序如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程序有:一、起诉离婚一方写好离婚起诉书并提交法院。二、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三、调解。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四、开庭审理。五、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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