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征收文件需要被征收人签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42:53 358 人看过

1、征地公告——无需签字

在征地之前,相关部门就会将拟征地的用途以及位置、相关征地补偿标准等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大家,这也是依法征收的第一步,对于这种文件就不需要签字。

在相关部门贴出征地公告以后,切忌在拟征土地上面抢栽、抢盖、抢建等,如果那么做了,在征地时将一律不会给予补偿的。

2、征询意见表——无异议时可签字

征询意见表就是寻求被征收人的意见,而且也要将被征收人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遇到征地时就必须要履行程序,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人是有权申请听证的。

对于这份文件,被征收人在无异议的时候可以选择签字。

3、土地调查表——无异议时可签字

土地调查表是当地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应当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对此,被征收人在进行确认时,一定要核对详细,这也是之后要求补偿或是拿到合理补偿的依据。被征收人如果发现,相关部门误登、少登时可不签字。

4、征地批文及征地公告——无需签字可拍照

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审批。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在征地拆迁中无论是公益拆迁还是商业拆迁,土地征收必须都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其中缺一不可。其次,征地批文是土地征收是否合法的依据。如果征收过程中,都没有征地批文显然是违法征收。当然对于一些有征地批文的,也要看清楚其所拿的征地批文是否过期、是否少批多占、是否是按照批准的用途及用地来合法征收的。对此这个需要被征收人拿出手机拍下照,留下证据,日后好维权。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签字

不论是征地还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实践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时都不敢说出来,最终导致自己的合理补偿有所流失。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6、评估报告——无异议时可签字

评估报告在征地拆迁中也起着绝定性的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多地方拆迁都会在评估报告上面做手脚,比如评估机构不合法、评估报告数额明显有失公平、评估方法不合理等。对此当被征收人觉得评估报告存在异议时可以选择在上面不签字。但是签字了不代表就认同,如果对评估报告结果不满意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核。

7、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异议时可签字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作为土地征收过程中最为核心的文件,必须要慎重起来,在签补偿协议时可详细的看清楚里面的内容,如果补偿协议里面有一项不合理或是不合法都不要在上面签字。即使要签字时,也要将拆迁方所签应好的条件约定在协议当中,避免造成拆迁方日后不认账的局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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