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人能随时领取保管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42:09 282 人看过

寄存人是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的。法律规定,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

一、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有哪些权利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随时领取保管物的权利;

2、请求保管人出具保管凭证的权利;

3、请求保管人按照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妥善保管保管物的权利;

4、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如何处理

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仓储合同中保管人违约要怎么负责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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