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0:12:34 241 人看过

《刑法》中并没有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的规定,该罪名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十八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

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忙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就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染病防治相关文章
  • 预防传染病: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惩罚
    触犯本罪,最高可判7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本罪的成立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
    2023-07-07
    146人看过
  • 传染病防治中的犯罪行为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般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行为人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通常是,参考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甲类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为了开阔一下视野,顺便了解一下乙类传染病。该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二
    2023-07-01
    50人看过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法律意义和应用案例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因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而死亡或残疾的;由于传染病的传播或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及
    2023-07-07
    213人看过
  • 严重不负责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可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联合公布的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个名为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15日起施行。我国刑法第409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一步细化为4种情形: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对发
    2023-06-11
    454人看过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解释: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规定
    妨害产染病主要为“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是指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的其他需要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会怎么处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九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
    2023-07-19
    192人看过
  • 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检验的规定
    职业病检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
    2023-04-29
    146人看过
  • 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义、量刑】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释】本条是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1)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2)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3)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违反该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本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传染病
    2023-06-11
    95人看过
  • 违法传染病防治法可以定什么罪
    满足立案条件的话可以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行为人必须要有实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并且在主观意识上是可以是过失犯罪,如果同时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从一重处罚。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限于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会负什么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2-19
    337人看过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认定标准的细节解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不能构成故意。也就是说,应该知道自己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但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然已经预见到这种可能,但是相信凭借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是可以避免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由哪些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由下列要件构成: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即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
    2023-07-01
    147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才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标准是: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其他法定情形。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是必须是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的身体的健康和扰乱到社会管理的秩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本罪的成立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下述四种情形:1、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的卫生标准的: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非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如村民自掘自用的水井中供应的饮用水或者湖泊、河流等天然水源蓄集的未经消毒处理而直接引取饮用的饮
    2023-08-10
    307人看过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法律适用要求详解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适用法律的要点:1、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2、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究和治疗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4、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以下犯罪构成:1、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2、行为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却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3、行为人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8
    349人看过
  • 妨害传染病防治要判刑吗,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情况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
    2023-04-10
    491人看过
  • 如何准确判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客体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3、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4、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中,情节严重有什么具体表现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2023-07-02
    10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等等。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时间为1989年9月1日。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
    2023-08-01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染病防治是指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 更多>

    #传染病防治
    相关咨询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特征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只有他们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失本罪在
    • 法律规定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起刑点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客体与客体要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我国根
    • 如何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怎么处理,是情节轻重来看,一般都是依据刑法第409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