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21:46 297 人看过

1、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申报期后新增的应税房产和土地,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起的次月申报缴纳当期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取得租金收入后的次月1日至15日;取得租金收入时间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申报缴纳期限为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次月1日至15日。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一般纳税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报?
    房产税申报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时间在4月份,下半年时间在10月份,当然,如果所在地的申报时间有例外规定的,那么应按该规定进行。所以在大多数的城市里,房产税申报都是有期限规定的,超过规定缴纳房产税就会受到影响。1、进入系统一般在实际申报的时候要先进入到系统中,现在有了这样专门的系统,相对来说都更为便捷,支持直接进入到申报系统中。系统里有提供相应的税种申报,比如房产税直接就在“本月应申报税种”中选择就可以了,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2、登记信息进入到系统中后就可以直接进行信息的登记,在页面上会有这样的操作介绍,大家在登记的时候可以将相关的房产信息,包括了自有房产、出租房产等情况都数据填写清楚,有任何的信息情况等都要完善好,以免在后期出现问题。3、维护明细在将基本的房源信息都填写清楚后可以点击“维护明细信息”,这样就可以直接进入到维护信息页面。在维护信息页面中提供的记载很多,主要有从价计征
    2023-04-19
    211人看过
  • 城镇房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一、城镇房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而如何区分地下建筑物的性质,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因此,房屋的地下部分应当与地上部分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的计算方法一并计算房产税,而不应将地上、地下分别计算。二、城镇房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4-18
    4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注意不是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次月,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开发权的时间,即土地出让、划拨、拍卖成交的次月。一、房地产公司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到商品房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2、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
    2023-02-20
    32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以的土地面积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城镇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根据地区城市发展程度来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存量房、出租或出借、出让或转让不同要求不同时间来决定,新征耕地满1年开始缴纳,新征非耕地,次月开始缴纳。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是怎么申报(一)在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二)按年计算,分期交纳;(三)土
    2023-04-07
    18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政策分析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既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缴纳房产税,所以也无须缴纳土地使用税。有的企业认为只要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就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还有的企业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及征用的集体土地和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也无须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等。上述说法是错误的,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呢?一、纳税人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单位税额进行了调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对原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调整:第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二、第四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2023-06-10
    137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什么税类
    土地使用税,指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以实际占用面积为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以有偿占用为特点。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服。城市、建制镇的征税范围,由各级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
    2023-03-31
    172人看过
  •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缴纳时应注意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
    2023-04-11
    42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1、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2)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4)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矿区。2、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条例》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尚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1)大城市为人民币1元至5元;(2)中等城市为人民币0.80元至4元;(3)小城市为人民币0.60元至3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人民币0.40元至2元;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相应的税额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4、对《条例》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名
    2023-04-02
    1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什么时候纳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土地等级税额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核实计税。一、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
    2023-03-20
    383人看过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房产税如何申报缴纳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房产税申报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时间在4月份,下半年时间在10月份,可以参考房产税申报期限,4月5日—18日,总共是18天,10月1日—24日,总共是24天。当然,如果所在地的申报时间有例外规定的,那么应按该规定进行。所以在大多数的城市里,房产税申报都是有期限规定的,超过规定缴纳房产税就会受到影响。二、房产税如何申报缴纳?1、进入系统一般在实际申报的时候要先进入到系统中,现在有了这样专门的系统,相对来说都更为便捷,支持直接进入到申报系统中。系统里有提供相应的税种申报,比如房产税直接就在本月应申报税种中选择就可以了,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2、登记信息进入到系统中后就可以直接进行信息的登记,在页面上会有这样的操作介绍,大家在登记的时候可以将相关的房产信息,包括了自有房产、出租房产等情况都数据填写清楚,有任何的信息情况等都要完善好,以免在后期出现问题。3
    2023-05-20
    79人看过
  •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哪些房产免纳房产税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二、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北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
    2023-06-21
    315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
    一、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缴纳房产税的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企业将原来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当月就要缴纳房产税。第二,委托施工团队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第三,使用出租或者是出借的房屋,应该从当月起缴纳房产税。第四,若是自建房屋用于房产经营的,缴纳房产税的日期为建成之日的次月起。三、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1、从价计
    2023-02-28
    284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多么
    一、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营业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造价)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或营业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四、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2-28
    426人看过
  • 包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缴纳吗
    包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缴纳。1、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2、具体土地使用税由谁交,还要看看你单位与出租方的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说由你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出租方应该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税。3、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一、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
    2023-02-28
    8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 买房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消费者购买房屋后是不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交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 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
    • 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不是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
      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我们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 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8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同时征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申报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此可见,房产税和城镇使用税在每年的任何一个月份,可以同时征收。房产税、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