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要约收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51:50 333 人看过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

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报告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取消收购计划的报告,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要约收购有什么意义
    要约收购的操作:如果要约批复通过,可以进入要约程序。公告要约开启,就可以进行申报了。申报方法很简单,就和买卖股票区别不大,在软件界面中找到“申报要约”选项输入你要申报的股份数量,当然,也可点“解除要约”取消。要约收购的特殊性:就本质而言,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其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1)交易双方的不平等性。证券交易的购买方,即发出要约的收购者一般是一个有备而来的公司,而收到要约的目标公司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下的中、小股东,事先他们对收购的来临一无所知、毫无防备。(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收购的目的并不是通过转售公司的股票牟利,而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相对多数的股份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单纯出于投资的目的,从所负担的风险和成本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所以,要约收购是组建企业集团或公司兼并的重要手段。(3)价格优厚。为保证收购目的的完成,收购人通常提供的收购价格远远高
    2023-03-08
    124人看过
  • 按制定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指的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作出确认的意思表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类型有:部分自愿、全面要约等。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并购?企业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会面临并购: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2、上述情形下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和定义具体都是什么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
    2023-03-12
    363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公告,只有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得到确认后,才能进行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是上市公司所有合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的内容1。投标报价。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购买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强制全面要约可以吗
    一、强制全面要约可以吗(一)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触发1.强制要约收购(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2)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2.强制以发出全面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1)协议收购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否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或者在接到中国证监会不予豁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2)间接收购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023-04-14
    310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以及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
    一、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之处如下:一是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二是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三是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二、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概念如下:要
    2023-06-19
    357人看过
  • 收购竞争要约与欺诈要约
    1.收购竞争要约。所谓收购竞争要约,是指由另一收购人就同一目标公司发出的意在夺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收购要约,因其与原已存在的收购要约形成竞争之势,故称其为竞争要约。它往往导致原有要约的受约股东有权撤回其对原有要约的预受,亦有可能致使原有要约人变更或撤销其原有要约。竞争要约与原有要约的同时进行,其根本目的在于使目标公司股东接受对他们最为有利的要约。竞争要约作为收购要约的表现形式之一,其不仅应适用与原有要约同样的法律准则,而且还由于其竞争的特殊性,法律往往对其作特别的规定。对此,西班牙1984年1月25日279号《皇家法令》关于竞争要约的特别规定颇具代表性:(1)竞争要约必须是为了受要约公司的所有股票;(2)如果竞争的要约人提出有关收购股票的数量限制,那么这样的条件必须在竞争要约公司的15天内删除,否则,要约无效;(3)竞争要约在其公开宣布以后15天开始;(4)一个竞争要约必须在原来的要约期满以
    2023-06-05
    91人看过
  • 约定收购要约期限的要求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六十七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3-07-05
    393人看过
  • 什么是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有如下效力:1、在要约收购期间,禁止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禁止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3、体现希望与他人订立收购合同的意思表示;4、其他效力。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3、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4、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
    2023-08-12
    407人看过
  • 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的区别解析
    1、从收购目的看,部分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全面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2、从收购结果看,全面要约的结果:一是收购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在目标公司股东不同意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东不同意出售股份的情况下,收购人只是收购了部分股份。3、从收购成本看,部分要约事先锁定欲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可降低收购成本。合同的要约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其中,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
    2023-07-06
    223人看过
  • 部分要约和全面要约的适用情形
    要约只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协议收购触发要约收购。这是指将协议收购限定在目标公司股权的一定比例内,超出该比例的收购,应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这里的要约收购,既可以采取全面要约方式进行,也可采取部分要约的方式进行。二是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触发要约收购。这是指收购人欲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只能在目标公司股权的一定比例内进行,超出该比例的收购应以要约方式进行,或采取全面要约方式进行,或采取部分要约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七十三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
    2023-02-21
    128人看过
  •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一、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8、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由上可以知道,收购要约只是收购人的一种行为,它并不是一个有价物,行为是没法进行买卖的。能够进行买卖的只是收购人通过收购要约这一行为而收购到的股份,股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4、收购目的;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7、收购所需资金及
    2023-04-05
    222人看过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一、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收购要约的期间是指要约的有效期限。根据《股票条例》第49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但对最长要约期间没有规定。《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二、收购要约的相关事项(一)收购要约的特点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8、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二)收购要约的内容根据中国第82条的规定,包括: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的期限、收
    2023-04-15
    452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以及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
    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是当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时,收购人通过重组方案的豁免要约收购,优质企业从而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豁免要约收购指的是出现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根据《证券法》规定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一、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豁免要约收购的好处包括:1.当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豁免要约收购,则可能会为优质企业借壳上市提供了可能。2.豁免要约收购丰富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促进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许多上市公司也借此机会实现了原本难以实现的股权变动。对于上市公司在外发行了a股和b股,当收购者在a股市场增持股份满足全面要约收购情形时,由于股份种类限制的原因,其可以根据此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b股股份的义务。二、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
    2023-06-05
    295人看过
  • 银行卡全面收费违背契约精神
    银行借记卡、存折全部取消免费服务,信用卡收费磨刀霍霍,银行信用卡短信通知开始收费。交通银行首次对信用卡短信服务进行收费。银行收费标准不可谓不高,以浦发银行为例,从10月8日起,浦发银行将对银行卡、活期一本通存折本行异地取现、存现、转账/汇款和短信通知等之前的免费业务收取手续费,其中取现业务的手续费为取现金额的5%,其中,最低3元,最高50元;存现业务为存现金额的5%,其中,最低2元,最高50元;短信通知服务金额小于500元时每月收2元;取消原来实施的同城跨行ATM机取款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免收手续费优惠,改为每笔收取2元。(昨日《新闻晨报》)银行收费理由是为了提高银行资源使用效率,可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在以往银行一次次试探性的收费中,同类理由被反复使用。银行卡服务收费适当与否,在契约的框架内才能说得清楚。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之间建立了合同契约关系,如果银行单方面更改合同违
    2023-06-07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的区别,如何区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
    • 企业并购要约收购。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收购是合并的方式,但并不完全等于合并,申请收购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申请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如果投资者自愿选择通过申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提出收购所有股份的申请(以下简称全面申请),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提出收购所有股份的申请(以下简称部分申请)。第24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达到该公司
    • 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4
      全面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 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 收购要约协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8
      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它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 收购合同的收购要约范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2
      (1)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3)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要约收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