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作用与承担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5:10:08 478 人看过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继承人的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394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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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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