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04:07 176 人看过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贷款人的义务如下:

1、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2、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借款人的义务如下:

1、提供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如下: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二、借贷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合同中的利息处理方式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父母子女之间当中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双方互为彼此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更而变更。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女儿给赡养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小孩抚养费包括哪些1、“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
    2023-03-27
    154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1.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如下: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2023-06-29
    158人看过
  • 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一)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
    2023-04-17
    274人看过
  • 第三人在合同争议中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之诉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列第三人。第三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前两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三人撤销信合同之诉可以提起吗?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一)适格的当事人适格的原告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2、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
    2023-07-06
    271人看过
  •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怎么起诉借款人
    一、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如下: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3-02-16
    359人看过
  • 无偿借款合同权利义务有哪些
    无偿借款的合同权利义务有,贷款人要按约定的数额和方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以及承担未按约定履行的违约责任。而借款人需要及时接受借款,和核对验收借款的数额等。一、借款人应当按照什么返还贷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借款人对贷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可以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里的合理期限与贷款金额和双方约定的贷款目的有关,但贷款人是权利人。只要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对方,对方就应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欠款协议书应注意什么欠款协议都要注意的事项:1、写清借款事由,借条上须注明借款用途;2、借款合同中要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债主常住地;3、须注明资金实际支付方式和支付情况;4、最好让
    2023-06-27
    230人看过
  • 中介合同中的中介人的义务权利
    一、中介合同中的中介人的义务权利《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介人负有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义务,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则为支付相应的报酬,
    2023-05-06
    110人看过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哪些后合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
    2023-03-17
    421人看过
  •  北京市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立场
    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具有请求仲裁机构依法公平地作出裁决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选择仲裁员的权利,申请仲裁员回避权,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同时,当事人也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以及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具有以下几种权利:1.请求仲裁机构依法公平地作出裁决的权利。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五、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义务:一、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二、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三、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指南根据《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指南》,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
    2023-10-21
    381人看过
  • 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点研究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包括:1、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2、保密义务;3、保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义务;4、及时通知义务;5、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哪些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3、及时通
    2023-07-06
    74人看过
  • 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什么是汇票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二、汇票的当事人有哪些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基于最初的汇票行为而明确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受托)付款人,其名称或商号均记载于汇票的正面。1.汇票的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我国《票据法》第20条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既然出票是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的资格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具有行为能力是签发票据的必要条件,无行为能力者的出票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根据不同的汇票的出票条件,出票人的身份也构成开出汇票的条件,如银行汇票只能由参加全国联行
    2023-06-06
    82人看过
  • 借款合同规定了哪些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的规定有:1、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必须充分协商,以文字形式规定借款的用途;2、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贷款金额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批准的贷款指标;3、借款合同中应当载明还款期限;4、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种结算方式将贷款返还给贷款人;5、在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承担违约责任;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借款合同认定标准为;1、合同内容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4、不违背公序良俗;5、不存在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
    2023-07-02
    64人看过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什么原则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一)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还不能自动解除,不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四)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2023-06-15
    5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义务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二者的区别有: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给付的义务;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的是债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双方意思相合即成,从而使双方自愿受其共同意思的约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是当事人自己为自己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的约定将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社会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尊重。《民
    2023-06-21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权利义务分别指的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二、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赠与人的义务
    • 无偿民间借款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何特别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无偿合同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因此,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出借人不负有其他任何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借贷合同在标的物为非金钱的消费物时,出借人还要负担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同。出借人须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之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以他不负担合同义务。在无偿借款合同中,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借款人的义务。在无偿民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不负但支付利息的义务,但仍负有依约定的时间返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不得违反此种义
    • 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借款人有何权利义务,贷款人有何权利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6
      一、借款合同借款人有何权利义务借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 借款人的义务主要有: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并接受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