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合理的限度,超出限度,制度必然是非法的或不合理的。一方面,要正视人格否认制度对维护公司独立性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的局限性,允许它无限扩张。事实上,在德国等西方国家,除直接责任外,分离原则,即股东与公司人格的分离,是一般原则。因此,限制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非常重要。人格否认制度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适用:
(1)一个人获得了独立人格。这是否定法人人格的前提。如果一个公司没有注册成立,也就是说,它没有被法律赋予人格,就没有否认的可能。对于公司法人人格的取得,并不要求其是否合法。完全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并依法登记的公司,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即使公司以虚假出资骗取法人利益,当然也应当否认其人格。
(2)股东不当使用或者滥用公司人格。这种行为是指使法人独立性丧失的行为。如甲、乙双方的母子公司,甲方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乙方的职能,使乙方成为其代理人或传声筒。另一个例子是,在实质性一人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混淆
(3)上述行为已对债权人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因为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惩罚股东。(4)公司人格滥用与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公司人格滥用与其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胜诉
(5)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能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因为,当公司拥有足够的资产时,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因此没有必要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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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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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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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1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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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是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3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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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下列几种: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①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②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